(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喻洁 实习生 王朵)1月23日,95岁的王瑞秀老人通过手机领取了一张面值800元的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凭这张消费券,她在锦德医养中心每月所需缴纳的费用将减少800元,个人实际支付部分降至3000元左右。这是湘潭市落地的首笔针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标志着由国家层面推动的专项养老惠民政策在地方进入实质兑现阶段。

王瑞秀老人因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经专业评估被认定为中度失能。此前,她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约为每月4000元。新政实施后,通过“民政通”平台线上申请并通过审核,她顺利获得了每月800元的消费补贴,切实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

此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并通过财政补贴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潜力。通过前期试点,从2026年1月开始,全国全面启动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政策,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当月有效,可用于抵扣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或居家养老服务消费,抵扣比例一般为服务费用的30%至60%,每人每月补贴额度最高800元。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在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规定比例使用消费券。

申请流程兼顾便利与自愿。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在线下获得协助。评估工作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近期已评估者无需重复。审核通过后,首月消费券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此后每月首日自动发放。

政策对提供服务及评估的机构设置了明确条件,要求依法登记、具备相应能力且信誉良好,并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资金滥用、服务缩水或“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确保补贴真正惠及老年人。

湘潭市锦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补贴直接降低了失能老人家庭的实际支出,有助于吸引更多有需要的老年人选择专业照护服务,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各试点地区正陆续推进政策实施。随着我市首张消费券的发放,该项补贴已从文件走向现实,预计将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并将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与社会保障能力的提升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