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叫李戈,用后背上那道蜈蚣似的疤换了个一等功。
所有人都来看过我,唯独我救的那个人,我的首长钟元年,半年了,一个鬼影都没见着。
我以为自己是他用过的一块脏抹布,扔了也就扔了,不值得他再看一眼。
直到我心灰意冷地扒上回家的火车,才发现,这事儿从头到尾,都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
那股子铁锈和湿水泥混在一起的味道,到现在我还能闻到。像一场永远不会干的雨,浸透了边境线上那座废弃的水泥厂。
天总是灰的,压得很低,好像随时会塌下来。风从厂房那些破洞的铁皮墙里灌进来,呜呜地响,听着瘆人。
我们已经把那个叫巴颂的毒枭堵在了三号搅拌车间。这家伙是只老狐狸,在他的地盘上挖了不止一条地道。
我们的小队折损了两个人,才把他最后几个忠心耿耿的马仔清干净,把他本人逼进了这个水泥浇筑的死胡同。
钟元年猫着腰,左手在胸前打了个手势。
我们剩下的五个人,立刻像散开的珠子,无声无息地成品字形散开,枪口朝前,一步一步地往前摸。
他自己走在最中间,那把92式手枪稳得像焊在他手上一样。
他的眼睛,我一直觉得像我们那儿山里的鹰,盯着前面那堆锈成一坨的搅拌机和传送带。
我跟在他斜后方三步远的地方。不远不近,这是我的位置,警卫员的位置。
我的职责不是第一个冲上去把人按倒,而是要保证他,钟元年,不能有任何闪失。
“巴颂,出来!你已经被包围了!”钟元年用的是泰语,声音不高,但在空旷的车间里荡起一层层的回音。
没人回答。
只有一根断了的水管,还在不知疲倦地往下滴水。嗒,嗒,嗒,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空气凝固了。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撞着肋骨。
突然,就在那堆废铁后面,一个穿着油腻蓝色工装的人影猛地站了起来。
不是巴颂。巴颂的照片我们每个人都看过几百遍,是个矮胖子。这人又高又瘦,像根竹竿。
他手里抓着一把黑黢黢的五四式手枪,那枪老得都能进博物馆了。
他根本没去看别人,那双没什么神采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钟元年。枪口抬起的瞬间,我就知道要坏事。
那一刻,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真的,什么英雄,什么职责,什么舍生忘死,全都是后来别人安在我头上的词儿。我的身体比脑子快,像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自己就动了。
我甚至没来得及喊一声“小心”。
我整个人横着扑了出去,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撞向钟元年。
几乎是同一个瞬间,那声沉闷的枪响炸开了。
砰!
感觉不是子弹,像有人抡起一把大号的工兵锤,卯足了劲儿在我后背上砸了一下。一股烧红的铁棍子插进肉里的剧痛,瞬间从后心蔓延到四肢百骸。
我整个人都麻了,像个漏了气的皮球。
我把钟元年结结实实地撞倒在地,自己也重重地摔在了他身上。水泥地真他妈的硬,硌得我骨头疼。
我趴在他身上,眼前的景象开始晃动,像隔着一层水。
我最后看到的,是他那张向来跟雕塑一样冷峻的脸,第一次出现了裂痕。
他的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微微张着,里面除了震惊,好像还混着点别的东西,我说不清楚。
然后,周围的一切,都黑了下去。
再醒过来,周围白得晃眼。消毒水的味道一个劲儿往鼻子里钻,让我忍不住想打喷嚏。
我躺在军区总医院最好的单人病房里。
床是电动的,按一下按钮就能升降。床头柜上摆满了各种果篮和鲜花,有些花的名字我一个也叫不上来。
来来往往的人告诉我,子弹取出来了,距离我的脊椎神经只有几毫米。再偏一点,我这辈子就得在轮椅上过了。
他们说,李戈,好样的,你现在是咱们整个军区的英雄。
一等功的证书和奖章,是政治部的一个大校亲自送到我病床前的。他握着我的手,说了很多话,我一句也没记住,光顾着看他肩膀上那颗闪闪发亮的星星了。
战友们轮流来看我,一个个都拍着我的胳膊,嗓门一个比一个大。
“李戈,牛逼!那一枪要是打在钟指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你小子,平时闷不吭声的,关键时刻真敢上啊!”
“等你好了,咱们必须得喝一个!不,喝三个!”
我咧着嘴笑,后背的伤口一抽一抽地疼。心里却像被挖空了一块,空落落的。
我每天都盯着病房那扇白色的门。
但凡门口有点动静,我的脖子就跟上了发条一样扭过去。
进来的,是给我换药的护士小田,她每次看我的眼神都亮晶晶的。
进来的,是给我送饭的勤务兵,他每次都小心翼翼地把饭盒放在桌上,不敢大声喘气。
进来的,是我的排长张大伟,他几乎天天来,陪我聊天解闷,给我讲队里最近的八卦。
一天,两天。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
钟元年没来。
我心里开始长草。
张大伟又一次来给我削苹果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装作不经意地问:“大伟,最近队里是不是又接什么大活儿了?怎么感觉你都瘦了。”
张大伟“咔嚓”一声把苹果皮削断了,叹了口气:“别提了,忙得跟孙子似的。巴颂那个案子,牵出来一堆烂事,钟指带着人天天开会、写报告,还要配合上面的人调查。听说他办公室的灯就没熄过,人都快熬成铁人了。”
“哦。”我应了一声,接过他递来的苹果,咬了一口,没尝出什么味儿。
忙,是应该的。他是指挥官,我是兵。他有他的事,我有我的伤。我不能指望他像个保姆一样天天守着我。
我一遍又一遍地这么告诉自己。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
我能扶着墙下地走路了。后背的伤口结了痂,新肉长出来的时候,痒得钻心。
我每天就在那条长长的走廊里来回溜达,从这头走到那头,再从那头走回来。
医院里的医生护士,甚至保洁阿姨都认识我了,见了我都笑呵呵地喊我“战斗英雄”。
这四个字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钟元年,还是没来。
别说人了,连一个电话,一条表示慰问的短信都没有。
好像我救的那个人,跟我压根不认识一样。好像那天在水泥厂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我心里那股子火,开始慢慢结成了冰。
和我隔壁病房的,是一个后勤处的老司机,开车拉物资的时候翻了车,腿断了,打着厚厚的石膏。
他单位的领导,一个胖乎乎的中校,一个星期至少来三次。
每次都提着大包小包,从牛奶水果到各种补品,堆得他床头都快放不下了。对着老司机嘘寒问暖,就差没亲手给他端屎端尿了。
有一次那中校刚走,老司机就挪到我病房门口,靠着门框跟我聊天。
“小李啊,说真的,我真羡慕你。”
我一愣:“你羡慕我什么?羡慕我后背多个窟窿?”
老司机摇摇头,指了指自己打着石膏的腿:“我这算工伤,顶多给点补偿。你那可是实打实的战功,救了首长的命!这以后前途无量啊!”
我扯了扯嘴角,没说话。
老司机又说:“不过说也奇怪,你这救了首长,怎么你那首长一次都没来看过你?按理说,不应该啊。再忙,抽个十分钟来看看救命恩人,总有时间吧?”
我脸上的肌肉僵住了,干巴巴地挤出两个字:“他忙。”
老司机没再说什么,摇着头回自己病房了。
我却坐在床上,半天没动。
是啊,不应该啊。
我不是图他什么回报,也不是非要他把我当恩人供着。
可我李戈,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我把后背亮给敌人,把命交出去,换来的就是这种彻底的无视?
就算是一条养了多年的军犬,替主人挡了一下,主人也得过来摸摸它的头,喂根火腿肠吧?
我连条狗都不如?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地过。
三个月。
四个月。
五个月。
半年。
我从一开始的期盼,到后来的失落,再到中间的愤怒,最后只剩下麻木。
我不再盯着门口看了。
我每天疯狂地做康复训练,在康复室里把自己练得跟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汗水浸透后背的伤疤,又痒又疼。我咬着牙,一声不吭。
医生说我恢复得是个奇迹。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憋着一股多大的劲儿。我想尽快好起来,尽快回到部队。
不是为了别的,我就是想亲口问问钟元年。
我李戈,到底算什么?
身体检查结果出来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
康复科的主任拿着我的片子,跟我说:“李戈,你身体素质是真好。不过,子弹还是伤到了一部分背部神经丛。虽然不影响你正常生活,跑跑跳跳都没问题。但是,高强度的特战训练,是绝对不能再参加了。”
我坐在椅子上,听着他的话,感觉那灿烂的阳光一下子就暗了。
不能参加高强度训练,意味着我再也回不去一线了。
我八年的特战生涯,就因为这一枪,画上了句号。
没过两天,政治部的那个干事又来了。还是那张客客气气的笑脸,看得我莫名烦躁。
“李戈同志,你的情况组织上都研究过了。你这次是因公负伤,是咱们部队的英雄。为了照顾你,我们给你提供了两个选择。”
他竖起两根手指。
“一,转文职。咱们司令部正好缺个参谋,你去整理整理材料,写写文件,朝九晚五,很清闲。”
“二,去后勤。咱们的军械仓库还缺个副主任,管管枪支弹药的出入库,工作也不累。”
清闲?不累?
我听着这两个词,突然觉得特别刺耳,特别恶心。
我李戈十七岁入伍,在特战队摸爬滚打了八年,身上的伤疤大大小小十几道。
我学的是杀人技,练的是怎么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和战斗。现在,让我去管仓库,去当个写字的笔杆子?
这不是照顾,这是把我当个废人养起来。
我甚至能想象到,如果我接受了安排,留在部队里。
每天在营区里,不可避免地会碰到钟元年。他会用那种冷漠的、公事公办的眼神扫我一眼,或许会点点头,然后就径直走过去。
我可能会忍不住,一拳砸在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
那种日子,我一天都过不下去。
“我还有第三个选择吗?”我打断了那个干事滔滔不绝的介绍。
干事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什么?”
“我申请退伍。”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干事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了。他开始苦口婆心地劝我,从组织上的培养,到个人的前途,再到作为英雄的荣誉和责任,说了一大堆。
我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我只知道,我用命换来的忠诚,在钟元年眼里,一文不值。我这杆枪,用完了,子弹打光了,就可以扔进仓库了。
我的信仰,在医院这白色的半年里,已经碎得差不多了。
与其留在这里,每天看着那个让我心寒的人,不如眼不见为净。
办退伍手续的时候,顺利得让我心惊。
没有人再来找我谈话,没有人再试图挽留。好像我这个所谓的“战斗英雄”的离开,是一件早就被决定好了的、无足轻重的小事。
这更让我坚信,我就是被抛弃了。
我脱下那身穿了八年的军装,仔细地叠好,放进了配发的箱子里。然后换上出发前从网上随便买的一身便服,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
走出军营大门的时候,门口站岗的哨兵给我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我还了个礼,感觉自己的动作都有些僵硬和陌生。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那点仅存的骨气,就跟眼泪一起掉下来了。
我没让部队送,自己打车去了火车站。
我故意没买高铁票,而是买了张回老家的绿皮火车硬座。三十多个小时,咣当咣当,慢慢晃回去。
我想用这种慢,来跟过去八年的快,做个彻底的了断。
车厢里一股子方便面、汗味和脚臭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刺鼻,但真实。
过道里挤满了人。有推着巨大行李箱、满脸疲惫的民工;有抱着孩子、不停哄着的大姐;还有几个穿着校服、叽叽喳喳讨论着明星的学生。
吵吵嚷嚷,热气腾腾,充满了生活本来的样子。
我好不容易挤到我的座位,靠窗的位置。我把那个装了我所有家当的大帆布包塞到座位底下,然后就靠在窗边,看着外面飞速倒退的站台。
我像个局外人,一个多余的零件,和这车厢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小伙子,去哪儿啊?”
一个声音从我对面传来。我抬起头,是一个中年男人。
穿着一件洗得有点发白的灰色夹克,头发乱糟糟的,戴着一副厚重的黑框眼镜。
他面前的小桌板上,放着一个大号的搪瓷茶杯,上面还印着“为人民服务”几个红字。看起来像个到处跑业务的、不得志的会计或者技术员。
我瞥了他一眼,没搭理他,把头又转向了窗外。
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从一个磨得发亮的旧皮包里,摸出一份《参考消息》,哗啦啦地展开,挡住了自己的脸。
“现在的年轻人,火气都大得很。”他嘟囔了一句,声音不大,但我听见了。
火车咣当咣当,不知疲倦地往前开。
开了一天一夜。
车厢里的人像流水一样,换了一拨又一拨。那几个叽喳喳的学生下去了,上来一对去旅游的老夫妻。抱孩子的大姐也下车了,她的位置被一个穿着西装、不停打电话的卖保险的小伙子占了。
只有我对面那个中年男人,一直没动。
他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大部分时间都在看报纸,或者闭着眼睛打盹。偶尔会跟我闲聊两句,问我家是哪儿的,以前在外面是干什么的。
我都含糊地用“嗯”、“啊”应付过去。在部队养成的习惯,让我对任何主动接近的陌生人,都有一种本能的警惕。
他好像也看出了我的戒备,笑了笑,就不再多问了。只是在我没水的时候,会用他的大茶杯,给我倒点热水。
我没喝。
火车驶入了我们省的地界。
窗外的山,水,田野,开始变得熟悉起来。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有点想家,又有点害怕回家。
爹妈要是问我,好好的兵怎么不当了,立了功怎么还回来了,我该怎么说?
难道说,我为首长挡了枪,他却把我当个屁一样放了?
我说不出口。太丢人了。
我烦躁地掏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漫无目的地划拉着。相册里,满满的都是和战友们的合影。
有在泥潭里滚得跟泥猴一样,勾肩搭背,笑得像个傻子的。有在演习结束后,一个个累得东倒西歪,还在冲着镜头比剪刀手的。
我的手指,停在了一张大合影上。
那是上次军区大比武,我们小队拿了团体第一之后拍的。我和几个兵,像众星捧月一样,簇拥着钟元年。照片上的他,难得地露出了一点笑容,虽然还是很淡,但嘴角确实是上扬的。
我的手指停在那张照片上,指关节因为太过用力而微微发白。
删了?
删了,就当这八年喂了狗。
可是,手指悬在删除键上,却怎么也按不下去。
最终,我还是把手机揣回了兜里。我叹了口气,把头重重地靠在冰凉的窗玻璃上。
就这么算了吧。李戈,你已经是个老百姓了。那些打打杀杀的事,那些让你憋屈的人,都跟你没关系了。
回家,老老实实找个活儿干,凭我这身手,当个保镖或者健身教练总饿不死。然后娶个媳妇,生个娃,就这么普普通通地过一辈子。
我正给自己做着最后的心理建设,准备彻底埋葬过去,翻开人生最平庸的一页。
对面那个一直很安静的中年男人,突然“哗啦”一声,放下了手里那份已经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的报纸。
他身体微微往前倾,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凑了过来,一股子劣质茶叶混合着烟草的味道飘了过来。
他压低了声音,那声音不大,却像一颗小石子,准确地投进了我死水一般的心湖里。
“子弹取出来的时候,医生有没有告诉你,弹头上刻着一个很小的‘蝎子’标记?”
我整个人像被高压电击中了一样,猛地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后背的肌肉瞬间绷紧,那道愈合的伤疤仿佛又开始灼烧。
我死死地盯着他。
这件事,是绝密中的绝密。
当时在手术室外面,军方的一位领导单独找我谈的话。
他告诉我,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猜测,对外,包括对我的战友,都统一口径,说我中的是普通的流弹。弹头上有标记这件事,只有手术主刀、军方极少数的几个人,还有我自己知道。
这个看起来像个落魄会计的男人,他怎么会知道?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之前所有的迷茫、颓废、心酸,瞬间被一种冰冷的警惕和杀气所取代。我的右手像有了自己的意识,闪电般地就往腰间摸过去。
那里以前是挂着92式手枪枪套的地方。
现在,空荡荡的,只摸到一把冰凉的空气。
中年男人好像根本没看见我的动作,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
他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慢悠悠地从他那件灰色夹克的内侧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条,不急不缓地推到我面前的小桌板上。
同时,他那只布满老茧、指甲缝里还有点黑泥的手伸了过来,轻轻地,却又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拍了拍我的肩膀。
“李戈,别回家了。任务,还没完。”
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法,僵在了原地。
火车哐当一声,驶过一个铁轨接头。整个车厢都猛烈地晃动了一下。
中年男人已经坐了回去,重新拿起了他的报纸,把脸藏在后面,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盯着桌上那张薄薄的纸条,足足有一分钟。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像要挣脱出来。
然后,我伸出手,用两根手指,把它捏了起来。
纸条上没有字,只有一个用红笔画的、极其简陋的地图,终点画着一个潦草的叉。地图旁边,用一种很硬朗的字体写着一个地址:长风路78号,宏达旅馆,207房。
我把纸条攥在手心,汗水很快就把它浸得又湿又软。
“前方到站,南城西站。有在南城西站下车的旅客,请提前做好准备,拿好您的行李物品。”
广播里,传来乘务员毫无感情的播报声。
中年男人站了起来,慢吞吞地收拾他那个破旧的皮包,拎起那个大号的搪瓷茶杯。
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只是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从嘴唇里挤出两个字。
“下车。”
我没有一秒钟的犹豫。
我弯腰,从座位底下抓起我那个沉重的帆布包,甩到肩上,跟在他后面,挤进了准备下车的人流。
南城是个不大不小的地级市,离我家还有两百多公里。火车站外面乱糟糟的,拉客的黑车司机像苍蝇一样围上来,卖烤串和煮玉米的摊子冒着热气。
中年男人带着我,熟门熟路地穿过人群,七拐八绕,进了一条光线昏暗的小巷子。巷子尽头,就是那家招牌都掉漆了的“宏达旅馆”。
旅馆又小又破,前台坐着个打瞌睡的老太太,柜台上落满了灰。
中年男人没理她,直接带我上了嘎吱作响的二楼。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看着就很普通的钥匙,打开了207房间的门。
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面而来。
房间里陈设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墙皮都泛黄了。
他反手把门锁上,又“哗啦”一声拉上了那面脏兮兮的窗帘。
房间里顿时暗了下来,只剩下从门缝里透进来的一点光。
“坐。”他指了指那把唯一的椅子。自己则一屁股坐在了床上,老旧的床板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
他从那个破皮包里掏出一个军用水壶,拧开喝了一大口,然后才抬起头,正眼看着我。
“我叫老赵。赵钱孙李的赵。”他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国安的。”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等他给我一个解释。
老赵也不卖关子,直接切入了正题。他的声音很平静,但说出来的话,却像一块块巨石,砸进我心里。
“半年前那次行动,我们真正的目标,根本不是巴颂。”
我瞳孔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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