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的宏大格局中,国有企业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推动经济增长、保障民生福祉的关键力量。然而,当下部分国企在薪酬分配领域暴露出一些问题,职工工资增长缓慢。
与企业蓬勃发展的态势和管理层收入增长形成鲜明反差,这不仅挫伤了职工的工作热情,也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在此背景下,国资委积极作为,出台一系列规定,旨在强化对国企领导的考核,推动职工工资合理上涨,为国企的稳健前行注入新的活力。
国资委明确要求,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纳入国企领导的关键考核指标体系,构建起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相连的动态关联机制。当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时,职工工资也应随之合理增长,确保职工能够切实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
而当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经济效益下滑时,工资总额虽可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调整过程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只降职工工资,而管理层却置身事外的不合理现象。例如,若企业年度利润增长达到一定比例,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也应相应达到合理区间,如不低于企业净利润增长率的50% ,且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从制度层面保障职工的权益。
为保障这一规定的有效施行,国资委精心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一方面,设立职工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为职工工资增长筑牢底线,避免出现职工工资长期停滞不前的情况。
另一方面,明确管理层收入与职工工资增长的挂钩比例,将职工薪酬增长相关指标在管理层考核总分中的权重设定在20 - 30分,涵盖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一线与管理层涨幅差距、困难群体薪酬保障等关键维度,管理层的绩效年薪、年终奖金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促使管理层高度重视职工工资增长问题。
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在考核中保留一定弹性,当企业遭遇行业低谷、经营亏损等特殊情况时,允许暂缓涨薪,但必须满足管理层收入同步下调且降幅不低于员工暂缓涨薪比例,以及与员工代表协商并公示相关情况等条件,确保考核制度既严格又不失灵活性。
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国企的发展具有多重深远意义。从职工角度来看,工资的合理上涨直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了他们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激发他们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工作效率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以国家电投东北公司为例,将一线薪酬增幅与管理层考核绑定后,2024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11%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5%,生动诠释了“基层有动力,企业有活力”的发展逻辑。从企业发展角度而言,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
从社会层面来看,国企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代表,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为确保规定落地见效,国资委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国企工资分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薪酬分配模式,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富有激励性的薪酬方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职工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增强他们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期待。
提高职工工资,一来需要资产经营能力提升,二来需要特别会当家的领导,这对很多没有能力的领导是一个很大的考验。而企业经营能力的提升,在面临内卷的当代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实现起来确实不易。
但是要想到,内卷是因为,普通人工资低,没有多余的钱消费,所以这个逆循环必须从每个企业去终止这样的低工资循环。如果有了涨工资的硬性要求,自然很多能力不足的领导不能稳稳的当领导拿高薪,而会想方设法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想混日子的领导也会少很多,毕竟新的领导层也会努力抓效益,谁影响了效益,应该也会努力去解决,而不是用罚酒三杯来混过去。
这或许是个不完美的办法,甚至还会有很多应对对策,但是我想起码也是从道德到基本制度的一个提升,一个约束,让领导不能对工人的低工资无动于衷,对职工只是表面的慰问,到不同二级单位,只是走过场迎来送往满足于排场,而是真心地去关心产品和经营能力。
国资委关于增加考核推动国企职工工资合理上涨的规定,切中时弊,为国企薪酬分配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这一规定的深入贯彻实施,国有企业必将在更加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支撑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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