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月26日电 (余乃鎏、陈博)首次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创子基金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信用贷款;创新推出“科技副总”制度,从全国高校院所选聘高层次人才到企业挂职;将布局建设若干“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运营合作机构每年可获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牵头企业国拨经费配套比例从50%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
近日,《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此举旨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完善厦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补强全市以内生驱动力为主的经济发展动能,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若干措施》按照‘全链条贯通、全要素激活’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提出21条措施。”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该市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面临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企业承接转化能力偏弱、专业机构和人才不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服务和产品体系还不完善等多重瓶颈,此次《若干措施》的制定,有助于通过制度创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
厦门火炬高新区是厦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阵地。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在“激活创新源头,保障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接力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遴选高层次人才挂职“科技副总”、支持组建“首席科学家+科技副总”人才攻关联合体、“财政+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飞地”双向赋能等5项举措。
其中,接力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包括构建完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接力式支持体系;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厦转化;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技创新子基金支持范围,并建立分档补偿机制,经银行评估后可按照规定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借款企业年化1%的利息补贴;支持科技型企业按照规定纳入市技术创新基金和“厦研保”支持范围,还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市科创风投基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股权直接投资等。
“财政+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则鼓励各区(开发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早期资本支持,并探索优质转化项目推荐激励制度;推动“创新飞地”双向赋能,将布局建设若干“创新飞地”或者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以“运营补助+绩效奖励”方式给予运营合作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在“推进赋权松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激励”方面,包括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支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评价激励制度、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贡献人员奖励等5项举措。
在“强化企业主体,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动能”方面,包括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促进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等3项举措。
其中,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牵头企业国拨经费配套比例从50%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主动策划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可获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医疗卫生机构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按照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效益,按照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由各区(开发区)按照转化成效给予连续2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在“繁荣技术交易,构建高活力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方面,涉及鼓励开展技术交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激励、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发展等3项举措。其中,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技术交易奖励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符合规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最高可获250万元奖励。
厦门近年持续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连接通道。图为厦门科学城。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在“打造平台矩阵,畅通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方面,包括系统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2项举措。其中,经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支持围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产业研发实际需求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创新支持服务,按照规定纳入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而在“健全服务监管,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方面,涉及打造智慧化“科创大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等3项举措。
“除了保留现有政策中执行效果好、有助于激发技术交易活力的政策外,《若干措施》既有因应实际需要的新增支持政策,也有涉及赋权松绑、改革突破的政策,还有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行调整。”工作人员介绍,《若干措施》是厦门市继2017年、2020年成果转化政策实施后的“3.0升级版”,是立足“十五五”发展新需求而构建政策体系,可实现从成果产生到产业化的全流程覆盖。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转化直接关系到区域产业升级与动能转换。此次《若干措施》的制定过程中,全市科技等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致力通过制度创新打通转化链条,并经过多轮实地调研,征求高校院所、企业、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21条针对性举措。而《若干措施》的出台,也标志着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向“全链条赋能”升级,“《若干措施》与厦门现有同类型政策形成互补,有助于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连接通道,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将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厦门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支撑。”
据悉,《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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