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金罚决字〔2026〕7-10号)显示,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苟杨波(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李瑶(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梁衡(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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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金罚决字〔2026〕7-10号)显示,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苟杨波(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李瑶(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梁衡(时任绥阳黔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团队经理),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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