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浏览行业最新资讯,看看你错过了哪些近期要闻?
一、普陀区疾控中心(卫监所):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十五五”时期,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高质量、信息化、法治化建设,构建科学智慧、高效协同、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为主线,实施“5×5”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级。
深化机构融合,筑牢协同治理根基
持续深化疾控卫监机构“化学融合”,优化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建立“监测—研判—执法—干预—评估”闭环管理模式。整合应急处置、监督执法、健康管理等职能,组建综合化专业队伍,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演练与联合执法,实现“防、监、管、服”无缝衔接,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实施“5×5”工程,全面提升核心能力
做强五大中心:完善疾病监测中心,拓展监测灵敏度和智能分析维度;提质检验检测中心,聚焦未知与新病原体/污染物快速识别和非靶向筛查技术;规范应急作业中心,实现人员配备、装备配备、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四个标准化;升级公卫实训中心,多层级多方面开展梯队培训与科研赋能;拓展健康科普中心,探索多部门共建的科普新模式。
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演示)
做优五项能力:强化现场调查与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三公(工)一大”工作机制;提升监测预警与风险研判能力,深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疫情溯源与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夯实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前沿检测技术攻关;锤炼专业实战能力,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应急演练;激发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
做精五个网络:织密疾病监测网,实现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等全方位监测;完善慢病管理网,延伸社区健康管理服务触角;建强应急协同网,强化与医疗、公安、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响应;优化智慧监管网,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全覆盖;打通数据共享网,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联互通。
做深五大学科:重点建设慢性传染病防制、急性传染病防制、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儿少卫生与营养五大优势学科,培育市区两级重点学科。
做实五个联盟:深化卫健联盟,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医防协同;拓展医教联盟,深化与辖区大中小学合作互动;强化应急联盟,完善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夯实属地联盟,联动街道(镇)、社区筑牢基层防线;扩大馆际联盟,整合科普资源形成传播合力。
展望 “十五五”,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将规划蓝图转化为具体行动,以更坚实的举措、更优质的服务守护群众健康,为健康普陀、健康上海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新闻来源:健康普陀医立方
争上游有话要说:
随着疾控体系改革的深入,基层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已从“物理合并”迈向“化学融合”,在不少地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式,各地都重点强调了要加强数智赋能,推动现代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培养执法型复合人才的关键赋能引擎,争上游移动现场执法包并非简单工具集合,而是依据国家卫生监督装备标准构建的集成化、智能化、防护型执法系统。执法包可实现现场监督检查、当场行政处罚、执法监督信息实时上报,每个环节“处处留痕”、“实时录入”,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责任可追。执法包预装多种标准文书模板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数据库,输入违规行为关键词自动匹配处罚条款,同时高效配合不同智能化快检设备(如空气、水质快检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工作,能显著帮助不熟悉执法的疾控人员快速适应监督执法工作。执法包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改善监督执法工作条件,也能帮助原疾控人员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快速适应职能转型,为机构整合提供智慧工具。
二、《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今年2月实施!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各项改革要求,保障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有效实施,规范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要求》(苏卫监督〔2016〕20号)同时作废。
《管理办法》共24条正文和7个附件。正文部分,第一至五条规定了本《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公共场所种类。第六至二十条对获得卫生行政许可或卫生备案的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权利救济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后续监管方式。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对经营者获得告知承诺制许可后触发许可撤销的情形、程序、调查要求、救济方式和与信用监管的结合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及有效期。7个附件分别明确了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及部分公共场所适用范围界定,卫生许可证、卫生备案凭证的格式式样,各类行政许可申请表(卫生备案信息表)、现场核查表等。
《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的场所有6类12种,分别是: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游泳场(馆);商场(店);候车(机、船)室。
实行卫生备案的场所有7种,分别是: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
新闻来源:江苏卫监
争上游有话要说:
新规将7类场所(如录像厅、博物馆等)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现有的信息系统需新增“备案管理”模块,实现在线填报、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争上游科技基于对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的最新政策需求,自主研发的“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审批系统”已成功落地应用。该系统不仅实现了备案审批的全程电子化,更构建了一个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智慧监管数据底座,为各地监督部门提供了一套成熟可靠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系统充分考虑各地数字化基础差异,提供“线上自主申请”与“线下窗口登记”双通道。经营单位可通过卫生健康门户网站提交,全程无需跑腿;对于数字化操作有困难的申请人,工作人员可通过备案审批系统代为录入,确保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系统能 将分散的备案信息转化为集中的数据资产,为实施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等现代化治理手段奠定坚实基础。
三、12306回应高铁车厢二氧化碳浓度超标
潇湘晨报1月23日报道,近日,一条在高铁二等座车厢内测二氧化碳浓度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画面显示:乘客入座前,车厢内二氧化碳浓度在880ppm(百万分之一,浓度单位)左右浮动;乘客入座过程中,二氧化碳浓度已经开始上涨;行驶一段距离后,车厢内二氧化碳浓度已超过2000ppm,此时画面中的多数乘客也已进入睡眠状态。这一现象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共鸣:难怪一坐高铁就犯困!
记者联系到了视频的拍摄者余先生,其向记者透露自己目前从事空气检测行业方面的工作。因为经常出差的缘故,在高铁车厢内办公是余先生的常态,但往往会“控制不住睡过去了”。为了探究致睡原因,在最近一次的长途旅行中,余先生用仪器测量了高铁二等座车厢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车辆行驶时已经超过了2000ppm。余先生还告诉记者,据一项国外研究显示二氧化碳对大脑中枢有抑制作用,车厢内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可能正是引发睡意的原因之一。
据国内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室内二氧化碳(CO₂)浓度的标准限值为 ≤ 1000 ppm(即 ≤ 0.1%),视频中车厢内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远远超过这一限值。过高浓度的二氧化碳会对人体造成哪些影响呢?据文献资料显示,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从600ppm升至1000ppm时,人的决策能力会显著下降。当含量升至1400ppm时,认知功能大幅下降。由此可见,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对人体确实存在一定影响,可能正是游客一上高铁就犯困的诱因之一。
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 第7.3.1要求,列车应保证“通风系统作用良好,车内空气清新,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而国家标准正是上文提到的“≤ 1000 ppm(即 ≤ 0.1%)”,游客测量得到的“2000ppm”已经超标,铁路方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来应对这一状况?记者致电中国铁路12306客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旅行途中感到不适可以“自行吸氧”;另一位客服则称“暂不掌握,目前没有这个标准”。
据中新经纬报道,一位中国铁路12306客服表示,高铁厢虽然是密闭空间,但在行驶过程中中央空调在保持恒温的前提下会实时更换空气,提供氧气,(所以)即便是长时间行驶乘客也不会出现缺氧的情况。另一位客服则表示,每趟列车在出发以及到站后都会做系统检查,空气方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有乘客检测二氧化碳浓度变高可能确实是因为乘客密度变高。
新闻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争上游有话要说:
高铁二氧化碳超标事件暴露了公共交通工具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缺失、实时监测能力薄弱、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对群众的健康有着显著影响,目前很多公共场所(如商场、电影院等)空气质量监管仍依赖年度抽检,缺乏实时监测+数据公开+响应阈值三位一体机制。争上游空气在线监测系统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接入公共场所在线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实现实时、远程、自动监测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PM10等卫生指标,对采集数据进行存储、实时监控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状况,一旦出现指数超标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