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的王女士说

一年前买了台小米准新车

上保险的时候

发现竟然是一台

走了全损的重大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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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王女士花20万,在杭州的华浙汽车产业园,购买了一台二手的小米SU7。“当时车辆里程数只有4000公里,是当做准新车以205000元卖给我的,原价大概是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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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提车后去上保险,才发现这台小米不对劲。“1月份的时候去上保险,保险公司跟我说这辆车不对劲,前面应该是有事故出现的。后面我了解到,它曾经出过非常严重的碰撞事故,是一辆全损车。”

保险公司的定损协议书上可以看到,这台小米的残值是163300元,最终,保险公司以227000元的价格,按照全损车回收并拍卖。根据当时的照片可以看到,小米车头受损严重。“我各种维权方式都想了,车行也好,市场监管局也好,给我的回复是车行找不到了,这个人也找不到了,派出所也去报过案了,说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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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认为,车行将全损车以准新车的价格卖给自己,属于故意隐瞒车况,应该退一赔三。“按照消保法的规定,他们是故意隐瞒了这台车严重的车况,我要求退一赔三。”

根据浙版新消法,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里程、维修等情况进行核查,在出售前告知消费者。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或者隐瞒、谎报核查结果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不过,翻看购车合同,记者注意到,里面已经写明这是一台事故车。对此,王女士表示:“他当时跟我说是发生了小碰撞,保险杠上蹭了一点油漆,去做个油漆就可以直接交付了,没有提及其他的重大事故。”

从双方当时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王女士提到要看车辆事故报告,车行没有正面回应,表示保险杠做过油漆。现在的问题是,合同里已经提到是事故车,事后发现是全损车,车行算不算隐瞒车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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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长律师事务所律师钦日曦:全损不代表车报废了,全损只是说它修复的费用跟车辆的残值差不多,相当于给客户一个选择,可以选择继续修复,也可以走全损,不代表这台车完全无法使用,是一辆报废车,这是不一样的概念,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它是一辆全损车。现在再次销售,没有明确告知就一定存在隐瞒的情形在,仅此来直接认定销售方有故意隐瞒车况或者欺诈的情形在,可能还需要根据其他的情况来判断一下。

王女士的这辆小米,当时是在一家浙鑫行汽车公司购买,位于杭州的华浙汽车产业园,记者陪着王女士赶了过去,发现公司已经搬离,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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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鑫行究竟去哪了?对此,记者找到了华浙汽车产业园,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在找这家公司。“他欠我们20多万房租,实际上我们和你们一样被动,去年1月27号他就消失了。”

市场方表示,他们也联系不上浙鑫行的法定代表人,经过多方打听,得到了一个消息。“他老婆也不管,找到他家里,要起诉他,他老婆说他在监狱里了,你去起诉吧,应该是经济纠纷,他是职务侵占。”

现在,浙鑫行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联系不上,王女士又该如何维权?

浙江兴长律师事务所律师钦日曦:法定代表人如果被采取刑事措施,公司主体还是在的,他们可能会有其他的人获得授权代表公司来处理纠纷。公司基本已经搬空了,那到时候送达可能有问题,但这是程序性的问题,不是诉讼人权力的问题。

听了律师的建议,王女士表示,接下来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小编也提醒大家,购买二手车,务必签署规范合同,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4S店,对车况有一个更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