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薄晨棣、李楠楠)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深化醉驾治理情况。据悉,2025年,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数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醉驾治理成效明显。
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23.6万人,同比下降22.1%;提起公诉21.1万人,同比下降17.2%,危险驾驶案件连续两年较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危险驾驶罪仍是检察机关受理最多的犯罪,占受理所有刑事案件人数的14.4%。
最高检介绍,一些驾驶人员对醉驾危害后果缺乏准确认识,重大恶性事故仍然偶有发生。行为人饮酒后,控制能力减弱,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事故,严重危害本人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有的驾驶人员高估自己酒后驾驶控制能力,认为“酒驾是小事”“不被查就没事”。事实上,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且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罚为死刑)等更重的罪名,面临更重刑罚。
最高检表示,一些驾驶人员对法律规范理解不到位,认识有误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进而触犯刑法或者导致情节加重。有的错误认为酒后短距离挪车、交接车辆不构成犯罪,但忽略了如果存在造成事故等从重情节依然构成犯罪。即使没有从重情节,一旦被查处也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有的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但被查处时选择逃避、阻碍检查或者找人顶包、贿买执法人员,因有从重情节而入罪,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或者袭警等犯罪。有的有酒驾醉驾前科劣迹,仍然继续醉驾,不但构成犯罪,且将被从严判处、加重处罚。
检察机关提醒,无论因何情形酒驾醉驾,都将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轻则罚款、拘留、吊销驾照,重则入罪、判刑,甚至面临严判重罚。驾驶人员要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共同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