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次数认定标准
(一)政策原文
缴存人家庭新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减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政策优化后,借款人原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通过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此套住房已出售的相关证明,可核减相应公积金贷款次数,有助于更大力度支持“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
需说明的是,“缴存人”包括本市缴存人和外市缴存人,“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市公积金贷款和外市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备案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含)后的,按新政策执行。申请“商转公”,受理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含)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本条政策为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02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
(一)政策原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存在多名共同借款申请人的,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到期日。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政策优化后,为适应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变化,延长了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计算,有助于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03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一)政策原文
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查询缴存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源状况。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步查询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源状况。
政策优化后,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再提供未成年子女信息用于查询其房源状况,有助于减少办事材料提供、加大租房提取保障。
04
取消父母和子女之间
购房交易提取限制
(一)政策原文
缴存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如与售房人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买受人与售房人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政策优化后,取消父母、子女之间购房交易不能提取公积金的限制,有助于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
需说明的是,购买再交易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在2023年5月8日(含)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05
放宽非直系亲属
共同购房提取限制
(一)政策原文
缴存人与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取消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缴存人与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满一年后申请提取公积金。
政策优化后,取消了缴存人与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需在一年后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限制,缩短了购房提取等待时间,有助于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
需说明的是,购买再交易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在2023年5月8日(含)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与咨询电话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明确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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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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