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个体户个税减半征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
一、享受主体
- 餐饮店、商贸部、营销策划中心、咨询工作室等,只要经营主体是个体工商户,就可以享受。
- 除个体工商户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个人所得税征收,无法享受。
二、优惠内容
截至2027年12月31,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在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并且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均可享受。
三、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例如: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30万(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
- 减免税额=(200万×35%-65500)×50%=317250。
- 应纳税额=(230万×35%-65500)-317250=422250元。
02
个体工商户其他税收政策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增值税和附加税,截至2027年12月31日前,同样可以享受对应的税收政策。
个体户经营所得税率表:
03
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
一、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居民个人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享受单独计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单独计税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对应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行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例如:小王年底取得4万元奖金,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 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3333.33元
- 代入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查找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 代入公式计算应纳税额=40000×10%-210=3790元
三、合并综合所得计算
把一次性奖金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包含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 -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常见问题
Q1:单独和汇总,哪种方式更划算?
A1:不确定选择哪种方式,可以通过个税APP,在汇算申报时分别尝试两种方式,系统自动计算结果。
Q2:2026年1月发的一笔年终奖,可以算在2025年所属期吗?
A2:不可以,年度汇算的纳税年度指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最后提醒:一个纳税年度内,同一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
转自公——中——hao——《三金大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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