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法拍房本是不少人置业的一个选择,走的是法院正规流程,按理说买了就该安安稳稳收房,可市民金先生花超千万拍下7套法拍房,手续全、流程合规,连房产证都拿到手了,跟着法院的安排去收房,最后反倒被刑事调查,隔三差五被叫去做笔录,正常生活全被搅和了,换谁谁都得窝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事得从2025年10月说起,金先生参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司法拍卖,花了上千万竞得信某广场的7套写字楼房产。这些房子是原业主美某方有限公司因欠银行钱还不上,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而且法院早就涤除了租约,明确是不带租拍卖,金先生拍的时候心里门儿清,觉得这是妥妥的合法交易。

11月金先生缴清税费拿到房产证,成了这7套房子的合法业主,12月按执行法官的安排去收房,还喊了物业主管陪同见证。到了现场发现部分办公间上锁,还有不少遗留的办公物品,金先生没敢动,立马退出来,第一时间向社区警务室和执行法官报备,还特意给玻璃门加了把锁,整个过程谨小慎微,一点越界的事都没做,物业主管也证实,全程也就十来分钟,规规矩矩的。

之后12月15日,深圳中院的法官还专门到现场清场,把屋里的遗留物品清点登记后运走,正式把房子交付给金先生,现场还贴了腾退交付和限期领物品的通知书,明明白白告知原业主三十日内来法院领东西。按说走到这一步,金先生收房装修就完事了,可谁能想到,麻烦才刚开头。

原业主美某方公司突然跳出来,以“盗窃、损坏财物”为由,把金先生告到了辖区派出所,2026年1月桂园派出所就启动了刑事调查,多次通知金先生去做笔录,还发了询问通知书。金先生又气又无奈,自己全程跟着法院的步骤走,收房有物业见证、警方报备,屋里的东西都是法院清走的,原业主想要东西该找法院申领,怎么反倒诬陷自己,还把刑事调查的锅扣过来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金先生也不是没辩解,第一次被叫去做笔录时,就把来龙去脉说清楚了,还把法院的文书、物业的证明等证据寄给派出所,可异议提了一次又一次,愣是没结果,民警还是隔三差五打电话让他去做笔录。更让人不解的是,派出所也找过物业了解情况,物业把当时的实情都说了,可调查还是没停,这就让人想不通了:明明是法院背书的合法产权交接,怎么就成了“涉嫌违法”?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原业主这明显是心里不服气,想借着刑事报案的方式施压,自己欠了债还不上,房子被拍卖了,不找自己的原因,反倒把气撒在合法购房的金先生身上,用刑事手段搅和别人的正常生活,这招实在不地道。

但更关键的是,基层执法这边的操作,让不少人心里打鼓。法拍房的核心是司法强制执行的产物,竞拍人缴钱拿证、法院完成交付,这个产权交接是受司法文书背书的,具有法定的强制力。派出所在处理这个报案时,明明有法院的生效文书、物业的证言,还有金先生的报备记录,能清楚查到房子的来龙去脉和收房的全过程,却还是轻易启动刑事调查,甚至在核实情况后还持续调查,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刑事立案的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金先生全程合规操作,连一根针都没动原业主的,哪来的犯罪事实?把法院框架内的合法产权交接,简单当成普通的财物纠纷,忽视了“法院主导清场交付”的核心前提,这不仅让金先生陷入无妄的法律困扰,耗费时间和精力,也让不少想买法拍房的人心里犯嘀咕:连法院拍的房子,合规买了都可能遭调查,那法拍房还敢买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且这事也暴露了法拍房交易中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司法执行和基层执法之间的信息衔接有漏洞。法院完成清场交付后,相关的文书和执行过程,没能及时同步到基层派出所,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理报案时,不能第一时间掌握司法背景,容易出现执法偏差。而作为竞拍人的普通市民,在这种情况下就成了弱势方,明明合法取得产权,遭遇不当调查后,却没有快速的维权通道,只能被动配合,有苦说不出。

法拍房是法院化解执行难、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公信力就建立在“司法确权即受绝对保护”上。如果老百姓严格按法院流程买法拍房,手续齐全、行为合规,最后却要面临刑事调查的风险,那谁还敢参与司法拍卖?不仅会让法拍房市场受影响,更会让大家对司法确权的权威性产生质疑。

说到底,金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基层执法机关在处理涉及法拍房的报案时,首先该核查法院的生效执行文书,尊重司法执行的法定效力,不能盲目启动调查;法院和公安、物业、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也该建立信息协同机制,让司法执行的信息能及时共享,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执法问题;同时也得给竞拍人完善的权利救济通道,让合法产权人的权益能真正得到保障,别再让“合规买房,反倒惹一身麻烦”的事再发生。

目前桂园派出所还没对这事作出回应,金先生的刑事调查还在继续,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清事实,还金先生一个清白,也给广大市民一个明确的说法,让大家知道,走正规司法流程买的房,合法权益肯定能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