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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交通部拟终止意泰合同:起重机坠落高速列车致30死66伤。调查发现施工期间未向铁路部门或泰国国家铁路局(SRT)发出警告。合同终止决议将于1月29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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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皮帕·拉差吉特帕拉干正着手终止与泰国意泰发展公共有限公司联合体的施工合同。初步调查发现,施工方在客运列车运行期间违规进行作业,且事发前未与泰国国家铁路局(SRT)进行任何沟通。

此次事故造成高架起重机部分结构坍塌并砸中特快列车客车厢,导致30人死亡、66人受伤。终止合同的提案将于本周四提交泰国国家铁路局董事会审议。

交通部已公布那空叻差是玛府西基乌县起重机坍塌撞击列车事件的调查结果。此前,泰国总理下令在七日内完成调查,调查工作已于2026年1月23日按期完成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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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委员会审查两起起重机事故,高级官员向媒体通报情况

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皮帕主持了新闻发布会,多位高级官员出席了通报会,包括交通部常务秘书查亚他·普隆颂、交通部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泰国国家铁路局和泰国公路局的代表。交通部副常任秘书以调查委员会主席身份出席了会议。

该委员会审查了两起均由交通部监管的独立起重机事故:首起事故发生于西基乌县的中泰高铁3-4标段施工现场,起重机倒塌砸中列车;第二起事故发生在邦坤田-班帕奥城际高速公路施工期间,起重机坠落至拉玛二世路的车辆上。

皮帕表示,总理指示将西基乌事故列为紧急事件处理,因此立即下令开展实情调查,并要求在七日内完成。

调查发现:施工期间铁路运行中起重机支撑基座坠落

调查显示,撞击列车的物体为起重机前支撑基座部件。该部件在移动过程中失衡坠落,恰逢列车正穿越施工区域下方。

关键违规点在于,调查人员发现施工期间列车仍在正常运行,而合同明确禁止在列车运行时进行高空作业,仅允许在列车停运时施工。

此外,合同要求施工方必须提前通过无线电通讯向车站通报作业计划,以便车站暂停或延迟列车运行,直至作业区域清理完毕。调查未发现任何通讯记录,尤其在事发当日,无线电通讯记录中完全没有施工现场的通报信息,导致列车按原计划驶入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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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知车站被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启动合同终止程序

皮帕指出,未通知车站的行为构成对合同条款的重大违约,这也是判定终止合同的核心依据。交通部正准备将此事提交泰国国家铁路局董事会审议。

他强调,鉴于泰国国家铁路局属于国有企业,终止合同的最终权限归属其董事会,该提案将于1月29日提交审议。

在此之前,提案将由泰国国家铁路局法律小组委员会进行预审。经此流程后,董事会将作出正式决议。“我们已查明失误环节,”皮帕表示。他指出合同明确要求提前通知,但施工方未能遵守。泰国国家铁路局副总裁兼代理总裁阿南·波提尼明登补充说明,1月14日的事故暴露了合同规定的安全措施存在明显缺陷。

国家铁路局确认:因无线电通知缺失致列车无防护进入施工区

阿南解释称,承包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无线电通知车站,某些情况下需提前七天通知。该程序旨在确保列车在施工区域清理完毕后通行。

但通信记录审查显示未收到任何通知,阿南指出,列车因此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驶入施工区,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

阿南确认,泰国国家铁路局正准备将此案提交法律小组委员会,随后该议题将列入1月29日董事会会议议程。与此同时,西基乌县受损路段已完成修复。经检测确认安全后,受影响区段列车服务已恢复运行。关于伤亡情况,官员证实已支付初步赔偿金。具体而言,66名伤者获得援助,另有30名遇难者家属收到首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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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二世路起重机坍塌调查持续进行,当局静候最终结论

相比之下,拉玛二世路事故的调查仍在进行中。皮帕表示尚未得出最终结论,初步调查显示起重机在工作时间结束后发生坍塌。该事故发生于邦坤田-班帕奥城际高速公路施工期间,一辆行车中的车辆被坠落的起重机砸中,导致下方桥梁结构受损。

泰国公路局局长皮亚蓬·奇瓦特纳库尔派沙尔表示,公路局、交通部及泰国工程学会(EIT)已联合评估现场情况。

经协商,三方决定全面封闭施工区域主干道,受影响的拉玛二世路段将实施为期60天的交通管制。

受损桥段将被拆除,同时清理其余危险结构,包括受低跨梁坍塌影响的路段。同时将开放平行车道供公众使用,在拆除清理作业期间保障交通通行。

稳定性分析警示坍塌风险后,高危施工区加速工期

皮亚蓬表示,跨越他钦河的桥梁高危路段施工进度正被加速推进,这些区域涉及大量脚手架和结构支撑。

泰国工程学会开展的初步稳定性分析显示,长期不稳定状态存在坍塌风险,因此建议紧急完成相关工程。

据该协会称,这些区域的施工必须在60天内完成,否则将加剧安全风险。皮亚蓬表示,暂停施工也具有惩戒性质。具体而言,此举将缩短承包商的剩余工期,且承包商不得要求额外补偿。该项目原定四月通车,但事故导致的延误将推迟开通时间。若2026年5月前未能完工,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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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启动执法程序,考虑实施每日罚款及可能终止合同

罚金标准设定为合同价值的0.25%/日,鉴于合同总值18亿泰铢,每日罚金约达470万泰铢。

与此同时,公路局正为可能的合同终止做准备,并已为此成立了由公路局、总检察长办公室及审计署组成的三方委员会,审查法律条款与终止权限。

若承包商欲恢复施工,必须满足严格条件:首先,施工现场必须完全安全;其次,所有机械设备须经检测并加装额外警报传感器。

第三,必须任命新的可靠工程师和工人团队。第四,泰国工程学会须持续监督工程进展。最后,工程进度须向公众公开报告。

交通部常务秘书查亚他阐述了更广泛的执法措施。他表示承包商评级、扣分、降级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均由财政部管辖。

交通部推进承包商处罚机制,降级权限受限

上述机制由审计署负责执行。尽管相关法规已存在,具体操作细则仍在制定中。查亚他表示,交通部已推进施工安全措施逾三年,相关体系、文件及监督指南均已建立。

但承包商降级权限仍受限制,此类行动须符合中央标准。尽管如此,该部不会等待中央全面批准,已成立独立委员会以加速实施进程。

与此同时,交通部门下属机构的建筑合同新增处罚条款,重点针对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事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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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泰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明确赔偿方案与安全检查措施

泰国意泰发展公共有限公司通过高级执行副总裁苏梅特·苏拉博索蓬回应调查结果。他表示公司接受调查结论。

苏梅特称ITD已做好各阶段接受审查的准备。他确认已立即向伤者及遇难者家属支付初步援助金。

他透露,除保险赔付及泰国国家铁路局的补偿外,已准备每人超过100万泰铢的赔偿金。

苏梅特强调所有设备机械均符合工程标准,承重能力定期接受检测,租赁起重机均经顾问及现场监督员查验。

公司否认诉讼计划,内部处罚审查与调查同步推进

他指出事故可能源于操作流程缺陷,但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他强调此类事件不代表意泰集团所有项目状况,仅涉及特定作业环节。

苏梅特否认了公司计划起诉政府的报道,称此类说法不实,并确认公司流动性保持正常,财务问题未影响安全标准或材料质量。

他表示中央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项目工地。他补充称,特别工作组正在审查内部疏忽处罚措施,并请求获得改进运营的机会。交通部表示两起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后续法律及行政措施将取决于最终裁定。

作者:约瑟夫·奥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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