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宇新股份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因安全隐患被惠州大亚湾罚61万元
2026年1月23日晚间,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86,以下简称“宇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近日收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宇新化工合计被处以6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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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实与处罚依据清晰明确
经惠州大亚湾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宇新化工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两方面:其一,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2025年6月18日的火灾隐患;其二,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除2025年6月22日事故隐患,并对“6·22”一般触电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根据违法情节,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后合并处罚:针对未消除6月18日火灾隐患的行为,罚款1万元;针对消防电缆布置不规范及对“6·22”触电事故负责的行为,罚款60万元,合计61万元。
企业积极应对整改,强调不影响正常经营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宇新化工已明确表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迅速启动整改程序。据公告披露,公司已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召开事故反思会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全面开展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排查潜在风险,优化全员安全培训体系提升应急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动态管控,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计划更换维保单位,从严选择技术过硬、责任意识强的维保队伍,以系统性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宇新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此次处罚不会对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企业背景与经营概况
公开资料显示,宇新股份成立于2009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3.83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先念,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以液化石油气(LPG)为原料的深加工有机化工产品的工艺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董事长为胡先念,董事会秘书为胡锐,员工总数929人,实际控制人为胡先念。其参股公司包括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与新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从近年经营数据看,宇新股份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2.63亿元、66.09亿元和77.0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95.62%、5.52%和16.5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0亿元、4.54亿元和3.07亿元,2024年同比下降32.34%。同期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分别为33.61%、40.03%和48.06%。
结语
此次安全隐患引发的行政处罚,为宇新股份及子公司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尽管公司表示对经营影响有限,但其后续整改措施的落实效果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善情况,仍需市场与监管持续关注。作为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是底线,也是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宇新股份能否通过此次事件实现管理升级,将成为其未来发展的重要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