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安全骑行理念、组织观看警示视频、开展体验式执法……1月23日,惠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本次行动全市设置执勤点位132个,聚焦重点路段与突出违法行为,并以“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全力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执勤民警在重点路段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当日,全市各交管大队在辖区重要路口设立临时执勤点,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逆行、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尤其是对追逐竞驶、翘头炫技等极具安全隐患的危险行为坚持严打重处。
与此同时,针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人,执勤民警通过细致讲解交通法规、深入剖析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潜在的危害,并结合“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有效提升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守法自觉性。
在市区下角物资灯控路口、横江三路滨江灯控路口等7个重要路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南大队执勤民警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对存在轻微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通过组织观看警示视频、现场解读宣传单张、开展体验式执法等多样化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大家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骑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在路口执勤时,惠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民警向等待通过斑马线的群众进行安全提醒。经过耐心劝导,过往群众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行电动自行车通过斑马线。
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龙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通过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大家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
此外,执勤民警还向部分没有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赠送安全头盔,现场示范正确佩戴方法,反复叮嘱大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全程规范佩戴头盔出行。
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一年。惠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要牢记“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逆行、不超员、守法规、平安行”的出行理念,共同维护安全、文明、顺畅的交通秩序。
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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