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1739年,伊朗东北边境那个叫达尔加兹的小城,迎来了一位大人物的归乡。
就在这年头,他搞出了个惊天动地的大动静:把印度的德里给打穿了,顺手把莫卧儿帝国掏了个底朝天。
传说里那把“孔雀王座”,还有那颗闪瞎眼的“光之山”钻石,都被他打包卷回了伊朗。
这会儿的他,早就不再是当年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光蛋,而是阿夫沙尔王朝响当当的开国老大——纳迪尔沙。
瞅着底下的老乡和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们,这个后来被人叫作“波斯之剑”、“波斯版拿破仑”的狠角色,那个劲头一上来,讲了一通极具煽动性的话。
说到心里发热的时候,他拿手指着自己的胸口,冲着台下吼了一嗓子:
“大伙都瞧见了吧,我现在混到了什么份上;往后你们把招子放亮了,死活记住了,谁也别拿穷人和无名小卒不当干粮。”
这话乍一听,热血得很,活脱脱就是一个“穷小子逆袭”的标准剧本。
可你要是真去扒一扒纳迪尔沙这辈子的烂账,就会发现,这话背后藏着的根本不是什么温情脉脉,而是一种刻进骨头缝里的恐惧,还有那种近乎变态的补偿心理。
咱要想把纳迪尔沙这个人琢磨透,就得把日历翻回1715年。
那年在伊斯法罕,出了一桩看起来芝麻绿豆大的小事,谁承想,这事儿直接定了后来阿夫沙尔王朝是怎么来的调子。
那时候的纳迪尔沙,名字还叫纳迪尔,就是个扛枪的大头兵,在他老丈人巴巴阿里的手底下混饭吃。
因为打了一仗表现得挺抢眼,他兴冲冲地跑去首都伊斯法罕,想着领点萨法维王室的赏钱。
按理说,这是个露脸的高光时刻。
可到了伊斯法罕,事儿压根没按纳迪尔沙想的剧本来。
虽说国王把赏钱给了,但他明显觉着周围那帮大臣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那种眼神里透着股京城大爷的傲慢劲儿:你仗打得再好,也就是个从呼罗珊乡窝子里钻出来的土包子,阿夫沙尔部落的大老粗罢了。
这一趟伊斯法罕跑下来,成了纳迪尔沙心口窝上拔不掉的一根刺。
在那个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世道里,你从哪儿投胎出来的,基本上就决定了你能爬多高。
纳迪尔沙心里头不得不盘算两笔账:
第一笔账:老老实实当个朝廷的打手。
好处是饭碗端得稳,坏处是一辈子被人看扁,永远得在那帮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臣面前弯腰低头。
第二笔账:把桌子掀了,靠拳头说话。
既然咱们血统不够高贵,那就用战功把这套看出身的破规矩砸个稀巴烂。
纳迪尔沙咬咬牙,选了第二条道。
这种选择绝不是脑袋一热拍大腿决定的,而是根儿上就在他小时候那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日子里种下了。
1688年,纳迪尔沙出生在达尔加兹城外的一个小村落。
那地界是顶着外敌的前哨,民风那是相当彪悍。
他起跑线其实不算太低,老爹伊玛目·库里挺疼这个大儿子。
可偏偏在他13岁那年,老爹撒手人寰。
对于一个靠放牧过日子的家来说,顶梁柱一倒,天就算是塌了。
日子一下子从“没心没肺”直接摔进了“怎么活下去”的泥坑里。
为了求条活路,纳迪尔沙领着弟弟去捡柴火换俩子儿,老妈一个人拉扯俩娃,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即使这样,穷日子还是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身上揭不掉。
更糟心的是,因为没了爹,他没少挨同龄小孩的白眼和嘲笑。
这种被人戳脊梁骨的滋味,再加上后来在伊斯法罕遭的冷遇,攒成了一股子吓人的心理动力:他非赢不可,必须把绝对的权力和金山银山抓在手里,才能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严实了。
而真正让他彻底“黑化”的,是16岁那年遭的那场大难。
一帮乌兹别克人冲进村子,纳迪尔沙全家都被逮了去,成了奴隶。
在被关押的那段日子里,老妈也没能挺过来,走了。
这是一笔怎么算都算不清的血债。
对于16岁的纳迪尔沙来说,这世道的规矩在那一刻变得再清楚不过:弱鸡不光会被人笑话,连自由都保不住,甚至连亲人的命都得搭进去。
1708年,他和弟弟好不容易从乌兹别克人手里逃出生天。
跑出来之后,路在何方?
摆在他跟前的就两条道:
一条是回去接着放羊,过那种随时可能被抢、被人踩在脚底下的日子。
另一条是把刀拿起来,变成那个定规矩的人。
纳迪尔沙投奔了当地的头面人物巴巴阿里,当了个火枪手。
他的活儿挺有意思——追那帮强盗,把被抢走的货追回来。
这儿有个细节特别耐人寻味。
学界一直有个说法,说纳迪尔沙这会儿其实干过强盗的勾当。
为啥会有这种风声?
因为他在把货追回来之后,有时候会“自个儿扣下”一部分。
这不光是贪财,这是为了活命琢磨出来的招数。
在那个乱成一锅粥的边境,手里没本钱,就聚不起人马,聚不起人,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纳迪尔沙心里跟明镜似的,要想不被乌兹别克人再抓去当奴隶,要想不再过那种捡柴火的苦日子,手里必须得有钱,必须得有枪杆子。
这种“原始积累”名声虽说不好听,但效果那是杠杠的。
巴巴阿里特别器重他,甚至把亲闺女都许给了他。
等到老丈人战死沙场,纳迪尔沙顺理成章地接过了兵权。
靠着阿夫沙尔部落(也就是俗称的“红头部落”)撑腰,再加上他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本事,他的势力就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一晃到了1736年,纳迪尔沙都快五十了。
这会儿的萨法维王朝早就是个空架子,国王压根儿管不住这位手握重兵的大佬。
要是换了你坐纳迪尔沙那个位置,你怎么选?
接着当“忠臣”?
哪怕这王朝已经烂到根儿了,哪怕那帮大臣曾经拿眼白夹过你?
纳迪尔沙给出的答案干脆利落。
在一场饭局上,他直接宣布把萨法维王朝那个末代国王给“炒了”。
没有废话连篇,没有那些假模假式的禅让戏码。
他自立门户建了阿夫沙尔王朝,自己当了老大。
当上国王头一件事,就是开打。
而且是冲着富得流油的印度莫卧儿王朝去的。
为啥非盯着印度?
除了崇拜偶像帖木儿(莫卧儿的头头是帖木儿的后代)这种精神层面的缘由,更实在的算盘恐怕还是那个字:钱。
他是穷怕了。
或者说,他对“资源”这东西,有一种病态的贪婪。
1738年,大军杀进印度。
莫卧儿的兵虽说人多势众,但在纳迪尔沙这支在死人堆里滚出来的虎狼之师面前,简直就是纸糊的。
1739年3月8日,纳迪尔沙的大脚迈进了德里。
接下来发生的事儿,是纳迪尔沙这辈子争议最大,也最能显出他脑回路的一幕。
进了城,德里的老百姓开始造反。
面对这帮反抗的人,纳迪尔沙面临俩选择:
选项A:安抚安抚老百姓,慢慢把这座城消化掉,摆出一副“仁义之师”的架势。
选项B:下狠手,屠城立威,抢了钱就走人。
纳迪尔沙连眼皮都没眨一下,选了B。
他下令屠城。
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算计的暴力秀。
大屠杀一完事,阿夫沙尔的军队把德里刮了个干干净净。
那个大名鼎鼎的“孔雀王座”,就是这会儿被他搬回伊朗的。
这种做事的路数,其实跟他早年当火枪手时“私扣货物”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压根儿没想治理印度,他是来抢资源的,是来证明自己是“征服者”的。
就连拿破仑后来写信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说是要成为他那样的人物。
带着堆得像山一样的战利品,纳迪尔沙回到了老家达尔加兹。
当他站在将士们跟前,深情地忆苦思甜,回想自己捡柴火的童年,回想被乌兹别克人抓走的憋屈,告诫大伙“别看不起穷人”的时候,他是真的走了心。
那是他对自己这辈子的总结发言:一个放羊娃的儿子,靠着拳头和算计,爬到了世界的最顶尖。
可讽刺的是,纳迪尔沙虽说出身穷苦,懂穷人的难处,但他对穷人并没有真的同情心。
他这辈子都在打仗。
打仗得烧钱,得耗粮,得填人命。
这些账,最后都算到了普通老百姓头上。
为了养活他那支庞大的军队,为了填满他那是个无底洞的征服欲,他对自个儿治下的老百姓收重税。
那个曾经因为穷被人笑话的少年,最后变成了一个让无数家庭掉进穷坑里的暴君。
回过头看纳迪尔沙这一生,你会发现他所有的大主意——从私扣货物、伊斯法罕受气后的野心爆炸、篡位当王,到洗劫德里——都串着一条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逻辑线:
用绝对的拳头抢来绝对的资源,再用绝对的资源堆出绝对的安全感。
他赢了战争,赢了王座,赢了金山银山,甚至赢了拿破仑的敬佩。
但他始终没能走出那个16岁被抓去当奴隶的阴影。
他告诫当兵的“别看不起穷人”,是因为他骨子里依然怕自己变回那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穷光蛋。
所以他得不停地抢,不停地征服,一直折腾到死。
这笔账,他算了一辈子,最后把自己算进了一个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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