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2026年的新年伊始,竟为一匹狼的经历,而哭成了狗。
一本文学作品以及根据其改编的纪录片突然翻红,火爆网络,可她的作者却希望这些热度快些过去,只为不让太多的人去打扰草原和动物们的宁静。
这便是一位伟大狼王的母亲,对那再也见不到的儿子,深沉炙热且永不褪色的爱。
她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纪录片中的每一帧镜头,都在借用狼王格林的传奇经历告诉我们,人比狼高级,狼比人高贵。
因为狼本性的忠贞与深情,因为李微漪和其男友亦风的出现,很多人一生都在寻求的亲情与爱,格林从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便得到了。
这个在草原出生,在城市长大,成年之际回归草原的狼王格林,似乎注定要成为狼群之中的奇迹。
站在狼族其他成员的视角里,格林的出现,和它被BUFF叠满的能力,怎么不算是震撼呢?
格林体内流淌着的是王族血脉,在家族险些覆灭之时,艰难的活了下来。
幼时被人类妈妈抚养,离开家乡草原,远赴城市留学,在富人区居住,接种过疫苗,洗过热水澡,吃营养丰富的饭菜,戴非常昂贵的牵引绳。
从小就爱看电视剧,《动物世界》就是它的网课内容,可以近距离观看各种动物的生存指南。
实操时就在小区里练习捕鱼,根本不用担心会把鱼捉完捕,因为妈妈会为它善后,买回一批一批的鱼,放进水池。
仅仅几个月大的年纪,便展现出了绝佳的天赋,不仅会自己开电视,还理所当然的霸占遥控器,爸爸抢,它就咬爸爸,妈妈来抢,它还咬爸爸。
作为家中的二宝,博美哥哥哪怕是原住民,也根本惹不起,因为格林闯祸,都是狐狸(博美)背锅的。
作为一匹草原狼,格林听得懂中文,也听得懂四川话,天生会狼语,后天学狗语,重回草原之后,和羊,马,都混成了好朋友,无障碍交流。
妈妈会亲自示范,教格林捕猎的技巧,传授它如何躲避人类的猎捕。
我们威风凛凛的小格林,就连吃大白兔奶糖,都知道剥开糖纸呢。
就这一身技能,落在其他狼眼中,怎么不算是外挂呢?
所以,格林的回归,和那传奇的经历,在狼界真称得上是千古奇闻了。
而它的出现,就好像某个原始部落,忽然迎来了一匹天眼神狼,直接带领狼群提前进步了100年。
别的狼,背后一无所有,只能与同族抱团取暖,可格林的狼王之路,全是家族托举。
它爱自由,妈妈便带它回草原,若它想要安稳,妈妈会毫不犹豫的带它回家。
奈何,我们站在故事的开头,看着格林与李微漪注定分离的结局,便明白《重返狼群》的故事,只能BE收尾。
而这一切悲剧的源头,都是草原上盗猎者的肆无忌惮。
没有看到格林的故事之前,大众对狼的刻板印象,大概都是凶残的。
可是,狼是动物界中,为数不多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动物,它对爱情都如此忠贞,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它们是草原的守护神,草原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捕兔吃鼠,避免草原被过度啃食破坏,甚至在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主动靠近牧民的羊群。
所以才会有这样一句话,狼若回头,必有原因,不是报恩就是报仇。
它们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
格林能被养得油光水滑,还有蒜瓣毛,都是因为有妈妈的悉心照顾。
可真正的野生狼,终其一生都是为了一顿饱饭而奔跑,可有时候,这一顿饭都会要了它们的命。
野生狼的常态便是十顿九饿,全身没有三两油,因此一直以来,形容狼都会用饿狼这个词。
原本生活就不易,再加上盗猎者的过度伤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野生狼的数量极度锐减。
它们把自己养得有多糟糕,看它们能够沦为二级保护动物,便知道了。
而格林之所以遇到人类妈妈李微漪,就是因为盗猎者的残忍捕杀。
李微漪是非常有才华的年轻画家,来到若尔盖草原写生之时,意外救下了刚刚出生五天的小狼,并为其取名为格林,希望弱小的它,可以尽快恢复生机。
格林是狼王的后代,它的父亲在妻子刚刚生产之后,为妻子寻找食物的路上,被盗猎者害死,母亲得知丈夫死后,心如死灰,殉情而亡。
格林的兄弟姐妹们,没有经受住草原的寒风,相继死去,奄奄一息的格林,被李微漪发现,救了下来。
刚刚失去父母的格林,又有了妈妈。
被李微漪带回家后,格林开启了在人类社会求学之旅。
在原住民哥哥狐狸那里,格林这匹狼,学会了狗叫。
成长之路是艰辛的,格林所有吃过的亏,都是在交学费。
格林小时候爱咬电线,李微漪怕电到它,就偷偷往电线上抹芥末酱。
果然,人教狼教不会,事教狼一教就会。
最搞笑的是,有一次格林偷偷咬烂了一管牙膏,弄得一嘴白沫。
李微漪以为是格林犯了狂犬病,就用扫把打了它一下,后来离近了之后,闻到清新的牙膏味,才发现是虚惊一场。
但自此之后,格林就对扫把有着很深的仇恨,一连咬坏了李微漪家里的,好几个扫把。
格林的心里,大概是这样想的吧,妈妈打我一定有原因,但这个扫把,凭什么打我?
就像李微漪用格林的狼爪,写出的那份保证书,以及按上的那枚狼爪印一样。
格林真的在用行动,来实现它的诺言,努力的爱着妈妈。
幼时的格林,遭哥哥排挤,不是被揍就是被咬。
它向妈妈告状,妈妈虽然训了哥哥,可哥哥也给了它疯狂的报复。
不是偷偷往它的牛奶里加辣椒,就是带它去蜂窝下,故意让它被蛰。
谁能想到,一只狼王后裔,竟是在一只博美犬的身上,学到了奸诈和狡猾。
李微漪的父母不知道,它回了格林这只狼崽。
所以,格林在姥姥和姥爷来家里的时候,故意乱拉乱尿,之后迅速躲进床底下。
李微漪的父母自然而然的以为,那是狐狸干的,便一边收拾一边训斥狐狸。
把这只小狗给急得,疯狂乱叫,奈何没人能听得懂,它到底在说什么。
人啊,就是欺负动物不会说话。
但风水总是轮流转的,格林栽赃陷害了哥哥,返回草原时,也被伪装成牧民的盗猎者,冠以咬死了四只羊的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冤枉。
格林六七个月大的时候,曾经跑丢过一次。
那一次李微漪非常着急,因为格林毕竟是狼。
一只在城市里四处乱窜的狼,被发现或许直接就被击毙了。
所以找回格林后,李微漪便打算尝试将格林送回草原。
城市的路再宽广,也装不下格林自由的灵魂。
果然,当李微漪带着格林回到草原之后,格林的血脉迅速觉醒,脸上的开心肉眼可见。
可格林什么都不会,根本不能适应野外的生活。
于是,李微漪和男友亦风,便留在草原上,陪着格林成长为一匹真正的狼。
草原上恶劣的天气,给李微漪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亦风原本就有哮喘,太过剧烈的运动,都是巨大的挑战。
就是这样的两个脆皮的人类,硬生生的托举着格林,让它重回狼王的宝座。
他们的急切便是最深沉的爱,因为狼群不会接受成年的外来狼,而那时候的格林,已经七个月了。
这个过程真的很艰难,让人看得哭哭笑笑。
他们好不容易遇到了愿意接纳格林的狼,可格林却自己的妈妈李微漪,成为狼王。
所以,格林第一次回归狼群,以被它们骗过山头暴揍而告终。
在成长的过程中,格林甚至做过一段时间的走读狼。
白天加入狼群狩猎,晚上回来陪伴妈妈。
就连在草原上,一直与狼有着互惠互利的鸟儿们,都因格林的特殊性,而遭受打击。
它们卖力的跟着格林一路,以为可以饱餐一顿,却眼睁睁的看着它回到人类的小木屋,和人类一起啃压缩饼干。
妈妈意外受伤,亦风都没想到要如何施救,格林却为妈妈牵来了一匹马。
后来李微漪离开草原去治病,格林追着车一路奔跑,直至力竭才不得不停下。
李微漪不在日子里,格林无数次回到那间小木屋,留下打猎来的食物,因为它知道,妈妈饿了会哭。
草原上的狼很危险,可再危险也抵不过心怀鬼胎的人。
格林对人的亲近,在野外是最致命的弱点。
可是,当格林真的做到了,不再相信人类了,却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奔向妈妈了。
那一刻,一句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在李微漪和格林的身上,有了最具象化的体现。
后来的格林,真的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王,有了妻子和孩子,也真正了解到了人类的残酷。
但依然是它的妈妈李微漪,在努力的拯救它的孩子。
那根李微漪用来给小狼包扎伤口的红腰带,格林收藏了七年。
一匹身上连个兜都没有的狼,将一根腰带好好的留了七年。
狼的寿命很短,一辈子有几个七年吶?
当李微漪再次踏入草原,格林便知道了,这大概就是,妈妈,从你踏入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告诉我了。
虽然没有再靠近李微漪,但格林却将那根红腰带还给了李微漪。
七年过去了,那根布做的红腰带上,连一个咬痕都没有。
格林的父亲被人类杀了,母亲殉情了,兄弟姐妹也因此被冻死饿死。
现在连它自己的孩子,也接连因人类而死。
李微漪是妈妈,却也是人类,格林对李微漪的爱,终究令它矛盾和纠结了。
可是格林一定知道,它的妈妈一直在努力帮助它们。
李微漪倾尽所有,想要在草原上建立野狼保护站。
她出书,将记录格林的视频剪辑成纪录片,四处演讲,宣传她和格林的故事,不仅是为了赚钱,更是要改变大众对狼的固有印象。
那些草原上的狼有多可怜呢?
大概就是,成群结队的狼,最多也就十几匹,可山下的店里,一件狼皮大衣,就用了六百多匹狼的皮毛。
所以,最反对建立保护站的,就是那群盗猎者。
可是,从来都不是狼侵入了人类的家园,而是人占据了狼的栖息地呀。
明明是十年前的作品,可《重返狼群》为什么会再度翻红呢?
因为但凡看过《重返狼群》的人,就一定会爱上格林,那是李微漪的视角,是一个妈妈的视角。
这世上,大概几乎没有一个妈妈,会不爱自己的孩子,所以,李微漪笔下的格林,一定是最可爱的。
而《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及纪录片,从来都不是冷冰的文学作品和没有温度的科普作品而已。
它记录着的,是跨越种族的亲情,是一匹狼的忠诚,聪慧,和爱。
为了让格林平安,李微漪求神拜佛,就连素未谋面的活佛都对她说,她的前世是一只母狼。
可李微漪的愿望,却是来世再做回狼。
世上唯一会吃大白兔奶糖的狼王,曾在人的爱意下重获新生,可格林的人类妈妈,却希望下一世,可以与它做真真正正的母子。
看完《重返狼王》,人已哭懵,只记住了一句,想要近距离观察野生动物时,除了脚印什么都别留下,除了思念什么都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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