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的公报则指出,2024年,全国继承纠纷案件同比增长38.92%。
另一个数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全国近30%的遗产继承案件因当事人不了解法律规则而败诉。这些本可避免的纠纷,往往源于人们对继承法的错误认知。
那么,这与我们今天要说的话题有啥关系呢?
别急!很多人错误的理解,父母的房子将来就是自己的,所以也不着急过户,结果呢?
长期不过户,甚至有可能导致房子最后不属于你,这事不是闹着玩的,劝你提前了解:
01.房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行的规定,如果房子产权人去世,房子作为遗产,就要面临继承问题。
目前,死者的房子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遗嘱的继承,直接按遗嘱分配;
一种是没有遗嘱的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02.不办理过户,可能会有哪些风险03.办理过户的程序
房子一直不办理过户的话,会存在下面这3个比较现实的风险问题:
①产权纠纷
没有办理过户,产权不明确,就会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主张产权的可能性。
比如老人有多个子女,如果其中一人负责养老送终并实际占有房子,但一直未过户,其他子女在法律上仍有权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部分。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家庭矛盾,甚至要对簿公堂,费时费力费钱,还兄弟反目。
②房屋交易受阻
以后如果想出售房屋,过户是必须环节。交易中心会严格审查产权情况,如果房子还没办继承过户,交易就无法继续。即使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也会因为产权问题导致合同无效,届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约甚至要求索赔,这就会给居住的家人带来经济损失。
③拆迁补偿
如果房子遇到拆迁,没有过户的话,获得补偿就会很麻烦。
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进行的,产权人已经不在了,居住人很难获得应有的补偿或者安置房。
④丧失保护时效(这个是重点):
根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就生效了,只要你是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等),没主动放弃或做过伪造遗嘱这类违法事,继承权就一直是你的。
但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知道自己继承份额被侵犯(比如别人偷偷过户),得在3年内起诉;哪怕一直不知情,从老人去世起算,超过20年就没法通过法院维权了。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就有规定:遗产官司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以,如果房子继承超过20年都不过户,很可能最后房子就不属于你的了,届时你维权也没用。
不管是有遗嘱还是没有遗嘱的继承,只要继承了房产,为避免夜长梦多,最好及时进行过户,只有将财产权利移过来了,自己作为产权人,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才能避免房产再被分割:
如果是将已故人名下的房产转移,过户可以参照以下流程:
第一,收集材料: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遗嘱(如有)等)、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原始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
如果涉及到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供遗嘱原件和公证书,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二,办理步骤
①先确定合法继承人
如果有遗嘱则根据遗嘱确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确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享有同等继承权利)
②提交材料,上面已经讲了。
③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带上材料,去到公证处,公证处会给继承权盖上官方“印章”,确保享有合法继承权。
③缴纳相关税费
继承房产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还可能涉及到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④办理房产过户
在完成以上流程后,继承人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了,如果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代办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审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会为继承人办理新的房产证,此时过户就完成了。
总之,房子原户主去世,办理过户不益拖时间,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不利。
所以为了保障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原产权人过世后,家人应该尽快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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