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2026年云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实施好2026年云南省汽车旧换新补贴政策。

汽车报废更新——根据《2026年云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所购新车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填报信息。申请人、报废汽车所有人、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申请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无转让登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采取“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的方式实施(以补贴申请首次提交的时间为准)。省商务厅按季度在补贴资金下达后公布可申请补贴数量或金额。

汽车置换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所购新车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对转让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具体服务平台及其上线时间另行公布)填报信息。申请人、转让时旧车所有人、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无转让登记。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采取“先领取名额、再申报补贴”的方式实施。补贴名额采取发放资格券形式,分期(按日或周)定量投放、先到先得,每期投放名额可动态调整,当期名额在补贴服务平台更新。补贴名额资格券有效期为20日,领取到补贴名额的消费者应在资格券有效期内提交补贴申请。

云南网记者龙彦

责任编辑:刘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