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设置2026年春节年货街临时摊位的通告

广大经营户、市民朋友:

为喜迎2026年春节,丰富市民年货采购需求,激活节日消费市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庆氛围,同时规范市容环境与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城区指定区域设置春节年货街临时摊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1. 凤翅山森林公园

2. 赤水源广场

3. 龙腾广场

4. 水体公园(下端)

5. 新村农贸市场周围

6. 镇雄亿联国际商贸城

二、设置时间

(一) 经营时间:设置地点1、2、3、4、5:2026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设置地点6:2026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进场时间:2026年2月1日(农历腊月十四),经营户需在当日17:00前完成摊位布置并通过现场验收,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摊位使用权(设置地点6除外)。

(三)撤离时间:2026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所有摊位必须全部无条件撤离。

三、经营内容

(一)允许经营品类

1. 节庆饰品类:春联、福字、灯笼、年画、窗花、生肖摆件、节日装饰等民俗节庆用品。

2. 食品百货类:预包装糖果、干果、糕点、酒水饮料、粮油米面、特色土特产、合规预包装食品等。

3. 民俗文创类:手工艺品、非遗产品、书画作品、节日礼品、玩具摆件等。

4. 日用百货类:家用小电器、针织家纺、洗漱用品、节庆服饰等合规民用商品。

5. 餐饮小吃类:卤味熟食、肉制零食、烧烤、油炸食品等。

(二)禁止经营品类

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假冒伪劣商品;活禽活畜屠宰、加工;以及产生油烟、高分贝噪声污染的项目。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 设置地点1、2、3、4: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号楼2楼(德政公园内),公园广场管理中队办公室。

2. 设置地点5: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号楼(原龙井路延长线指挥部)2楼,市容中队办公室。

3. 设置地点6: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号楼(德政公园内)2楼,新区中队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其中:食品、餐饮经营者,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食品、餐饮经营者,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需现场填写《2026年年货街摊位申请表》,承诺遵守本通告及相关管理规定。1个户口簿或1个经营主体仅限申请1个摊位,严禁重复报名、虚假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经营资格。

五、摊位获取方式

本次摊位采用“资格审核+公开抽签”方式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谁报名、谁抽签、谁经营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核: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当场公布审核结果。

(二)公开抽签:审核通过者需于2026年1月31日9: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德政公园集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抽签确定摊位点位,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

(三)摊位确认:抽签结束后,经营户需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摊位。

六、相关要求

(一)规范经营:经营户需在指定摊位点位经营,严禁超范围、超区域摆放商品,不得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堵塞人行及交通要道;摊位摆放需整洁有序,统一使用主办方划定的经营区域,不得擅自改动摊位边界、损坏公共设施。

(二)食品安全:食品经营户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货查验并留存凭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食品需符合卫生标准,做好防尘、防蝇措施;同时将有效《健康证》摆放在显眼位置。

(三)环境卫生:经营期间需保持摊位及周边环境整洁,自备垃圾收纳容器,做到“摊走地净”,每日经营结束后彻底清理摊位区域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堆放杂物。

(四)秩序与安全:自觉遵守市场秩序,文明经营、公平交易,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避免噪音扰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自备灭火器材,严禁违规用电、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主动配合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五)摊位管理:摊位仅限本人经营,严禁倒卖、转租、转让摊位,一经发现立即收回摊位,取消经营资格;因经营户自身原因无法经营的,需提前24小时向主办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摊手续。

(六)服从管理:经营户需服从主办方及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管理,配合开展市容、安全、卫生等检查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主办方有权责令整改、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规商品、取消经营资格,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摊位免费提供(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费除外)。

(二)主办方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年货街进行全程监管,保障市场秩序与安全。

(三)如遇政府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主办方有权调整经营时间、临时关闭市场或调整摊位点位,经营户需无条件配合。欢迎广大合规经营户积极报名参与,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热闹的春节年货市场氛围。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支持,携手共度祥和佳节。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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