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一则重磅消息: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监委原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杨宏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如平地惊雷,震动了国资系统与纪检监察战线——一位曾长期奋战在反腐一线、执掌中央企业纪检大权的“监督者”,最终却站在了被审查的被告席上,令人唏嘘,更发人深省。
杨宏勇,男,汉族,1962年9月生,陕西汉中人,研究生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早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历经多岗位锤炼,曾担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中央巡视组正局级巡视专员等要职,是中央巡视制度深化推进过程中的“老纪检”“老巡视”。他曾多次奔赴一线,参与对地方党委和国家机关的“政治体检”,以“铁面”“严查”著称。
公开履历显示,2016年至2017年,杨宏勇先后以中央第二巡视组副组长身份,参与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专项巡视及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回头看”,在巡视动员与反馈会议上频频露面,言辞铿锵,强调“政治监督”“问题导向”。彼时的他,是纪律的捍卫者,是反腐利剑的执柄人。
2018年8月,杨宏勇调任哈尔滨电气集团,出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并兼任国家监委驻企监察专员,肩负起对这家大型央企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重任。在任期间,他多次带队开展廉洁谈话、督导检查、乡村振兴帮扶调研,足迹遍布黑龙江、江苏、云南、湖南等地。2024年,即便已临近退休年龄,他仍活跃在监督一线:3月赴镇江开展廉洁督导,4月深入云南文山调研帮扶项目,5月考察湖南新港区推动产业合作……表面看,他履职尽责、勤勉不辍,俨然一副“退而不休、守土尽责”的姿态。
然而,就在退休仅三个多月后,这位“资深纪检人”却选择主动投案,掀开了自己人生最沉重的一页。
“执纪者必先守纪”,这句他曾可能无数次在会议上强调的信条,最终却成了对他自身最尖锐的反讽。
回顾近年来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落马”案例,杨宏勇的轨迹并非孤例。从江西省人大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董立新,到广西凤山县原国土局长杨平,再到云南红河州原人大主任李成武,他们中不乏曾高举反腐大旗、口诛笔伐“四风”问题的“台上人”。董立新在担任景德镇、南昌纪委书记期间,多次撰文谈理想信念,强调“律人者必先律己”;李成武在中央巡视进驻期间主动投案,与杨宏勇如出一辙。然而,信念的口号喊得再响,若内心失守、私欲膨胀,终将难逃“灯下黑”的命运。
杨宏勇的主动投案,正值中央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关键少数”和“监督者”监督的背景下。近年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刀刃向内”,坚决清除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他的落马,再次印证:纪检岗位不是“保险箱”,纪委书记也不是“护身符”。只要触碰党纪国法红线,无论曾经职位多高、功劳多大,都必将被严肃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杨宏勇在哈电集团任职期间,正值国企改革深化、反腐高压持续的阶段。央企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境外投资、混改重组等领域廉政风险突出,而纪委书记本应是“监督的再监督”第一责任人。他是否在监督过程中选择性执纪?是否利用职务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谋利?是否在退休前“突击办事”“留后路”?这些问题,都有待调查机关逐一揭开。
更深层的警示在于:腐败的滋生,往往始于心态的失衡与监督的虚化。如广西杨平因“多年未提拔”而心理失衡,最终走向“捞一把”;董立新在反腐高调背后,却未能守住自身廉洁底线。杨宏勇是否也经历了类似的心理蜕变?从“巡视利剑”到“被巡对象”,他的堕落轨迹,为所有执纪者敲响了警钟——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一刻不能松,权力监督的“笼子”一刻不能破。
当前,杨宏勇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投案可作为从宽处理情节,但前提是“如实供述、真诚悔过”。若如杨平一般“丢石试水”“避重就轻”,最终只会错失宽大机会,加重惩处。
执纪者,当以清正为本;掌权者,须以敬畏为先。杨宏勇的结局,不是反腐的终点,而是制度净化与自我革命的又一例证。唯有持续强化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才能真正锻造出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无论职位多高、隐身多深,只要伸手,必被查处。杨宏勇的投案,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制度胜利的注脚——它宣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没有“铁帽子王”,也没有“安全区”。
(免责声明:文中所用图片均来自网络,如因图片使用侵犯了他人的版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核实并依法更正、删除或作其他合理处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