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口那棵老槐树的叶子开始泛黄的时候,刘建国正在院子里晾晒他那些奖状。足足三十八张,从小学三年级“学习标兵”到去年单位“年度先进个人”,一张不落,整整齐齐贴在晾衣绳上,随风轻轻摆动,像一串褪色的旗帜。
隔壁王婶扒着墙头探出半个脑袋:“建国,你这是干啥呢?晒奖状不怕晒褪色了?”
刘建国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头也不抬:“晒晒更健康,去去霉味儿。”
这是他的规矩——每年秋天都要晒一次奖状,就像别人晒被子一样。刘建国打小就知道,规矩这东西,比爹妈还亲,比命还重要。他爹活着的时候常说:“建国啊,咱小老百姓,不懂规矩就没法活。”
他深以为然。
下午两点整,刘建国准时出门上班。他是市文化局档案科的一名科员,工作了二十三年,从没迟到早退过一分钟。出门前,他习惯性地检查了三遍:钥匙在右边裤兜,钱包在左边内兜,工作证别在胸前口袋,上面那张一寸照片里的他神情严肃,仿佛正要去完成什么重大使命。
路过胡同口时,几个下棋的老头抬眼看了看他。
“刘科长上班去啊?”
“哎,上班上班。”刘建国点头,步子不停。他知道他们背后叫他“刘规矩”,他不介意,规矩有什么不好?没规矩才不成方圆。
文化局大楼是五十年代的苏式建筑,厚重、沉闷,像一口巨大的石棺。刘建国在三楼最东头的办公室,窗户对着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松树,他已经看了二十三年。
他的办公桌总是全局最整齐的——左边放文件筐,右边摆文具盒,正中是那块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玻璃板,下面压着全局通讯录、常用电话表,还有一张女儿五岁时的照片。女儿现在在深圳工作,一年回不来两次。
下午三点,科长扔给他一份文件:“建国,这个批一下,明天要报上去。”
刘建国接过文件,扫了一眼,眉头皱起来:“科长,这不合规矩啊。”
“怎么不合规矩了?”科长有些不耐烦。
“您看这儿,”刘建国指着文件上的一行字,“按照局里第三十七号文件规定,这类项目审批需要三个部门会签,这才两个部门的章。”
科长凑过来看了看,摆摆手:“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嘛,局长催得急。”
“规矩就是规矩,特殊情况也得走程序。”刘建国固执地说。
科长叹了口气,知道跟刘建国说不通。全局都知道,刘建国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较真。二十三年了,连个副科都没提上,跟这脾气不无关系。可奇怪的是,领导们虽然烦他,却又离不了他——局里那些陈年老规矩,别人早忘了,只有刘建国记得一清二楚。
“那你说怎么办?”科长问。
“我把缺的那份补齐。”刘建国站起身,拿着文件出去了。
这一补就是三天。等刘建国捧着盖全了章的文件回到办公室时,科长已经因为办事不力被局长骂了一顿。看见刘建国,科长苦笑:“建国啊建国,你可真是……”
刘建国没听出话里的无奈,反而有些得意:“规矩不能坏,坏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他把文件工工整整放在科长桌上,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开始整理当天的报纸。《人民日报》放最上面,《光明日报》次之,然后是《北京日报》。这也是规矩。
下班前半小时,刘建国开始写工作日志。二十三年如一日,每天做了什么,见了谁,批了什么文件,事无巨细。写完日志,他拿出小本子,开始记录今天“不合规矩”的事:小王上班迟到七分钟,老张在办公室抽烟,财务科报账没附全发票……
这个本子已经记了厚厚的七本,刘建国给它们编号,锁在办公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有时夜里睡不着,他会拿出来翻看,看着那些被记录下来的“不合规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至少他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人在乎规矩。
周五下午,局里突然通知开会。刘建国提前十分钟到会议室,在倒数第二排靠右的位置坐下——这也是规矩,科长们坐前排,科员坐后排;资历老的坐中间,资历浅的坐两边。他坐了二十三年,从最边上的位置慢慢往中间挪,现在差不多到中间了。
会议内容是关于文化市场整顿。局长在上面讲得慷慨激昂,下面的人有的打瞌睡,有的玩手机。刘建国坐得笔直,认真做笔记。突然,局长提到一个名字:“……尤其是像‘迷途书店’这样的地方,打着文化的旗号,卖一些乱七八糟的书,必须坚决取缔!”
刘建国手中的笔顿了顿。
迷途书店他知道,在鼓楼东大街的一条小巷里。上个月他去过一次,为了给女儿找一本绝版的外国小说。那书店不大,但书很特别,很多市面上见不到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戴一副细边眼镜,说话轻声细语。刘建国记得,她找书时动作很轻柔,仿佛那些书都是有生命的。
“这样的书店不整顿,我们的文化市场怎么能清朗?”局长继续说着。
刘建国在笔记本上写下“迷途书店”四个字,又在旁边画了个问号。
散会后,科长叫住他:“建国,迷途书店的检查就交给你了,下周一去一趟,该收的书收,该封的门封。”
“我一个人去?”
“这种小事,还需要一个团?”科长拍拍他的肩,“你办事,我放心。”
刘建国没说话,心里却有些异样。按理说,这种行动至少得两个人,还得有执法证。这是规矩。但他看了看科长急匆匆离开的背影,把话咽了回去。
周末两天,刘建国有些心神不宁。周日上午,他鬼使神差地又去了趟鼓楼东大街,在迷途书店对面的咖啡馆坐了一下午。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书店里人来人往,大多是年轻人。那个女老板一会儿在柜台后整理书籍,一会儿帮顾客找书,始终安静从容。
周一早晨,刘建国特意换了身正式的中山装,把工作证擦得锃亮。到局里拿了封条和执法文书,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只身前往迷途书店。
书店的门开着,风铃叮当作响。女老板正在整理书架,回头看见他,愣了一下,随即微笑:“您来了?上次那本书还好吗?”
刘建国没想到她还记得自己,有些局促:“挺好的,女儿很喜欢。”
“那就好。”女老板擦了擦手,“今天需要找什么书?”
刘建国深吸一口气,掏出工作证:“我是文化局的,奉命来检查。”
笑容从女老板脸上慢慢褪去,但她依然保持着礼貌:“请便。”
刘建国开始检查。他查得很仔细,一本一本地翻。书店确实有些书不太“规矩”——有国外未经审批的译本,有印着敏感封面的诗集,还有一些他看不懂的哲学著作。按照规章,这些都应该没收。
“这些书,”刘建国指着挑出来的一摞,“不符合规定,我要带走。”
女老板静静地看着他:“您知道这些书为什么有人买吗?”
刘建国不说话。
“因为它们是不同的声音。”女老板轻声说,“规矩之外的声音。”
“规矩就是规矩。”刘建国硬邦邦地回答,这是他父亲常说的话。
“那如果规矩错了呢?”女老板突然问。
刘建国愣住了。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想过。规矩怎么会错?规矩就是规矩,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
女老板从柜台后走出来,抽出一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国家的规矩如何让整个民族走向疯狂。您要不要看看?”
刘建国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我不需要看,我只执行规定。”
“执行规定,”女老板重复着这句话,眼神变得有些悲哀,“您这辈子就只是执行规定吗?”
这句话像一根针,扎进了刘建国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他想起了女儿上次回家时说的话:“爸,您活得太累了,什么都按规矩来,有意思吗?”当时他很生气,觉得女儿不懂事。可现在,同样的疑问从一个陌生人嘴里问出来,却让他感到一阵心虚。
“请您配合我的工作。”刘建国避开她的目光,开始填写没收清单。
女老板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目光让刘建国浑身不自在,仿佛自己正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的手有些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
“还有,”刘建国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书店需要停业整顿,这是封条。”
他拿出封条,却怎么也撕不开。胶太黏了,或者是他手心的汗太多。试了几次,封条被撕得破破烂烂。刘建国脸涨得通红,他从来没这么狼狈过。
“我来吧。”女老板接过封条,轻轻一撕就开了。她甚至帮他贴在了门上,工工整整,不偏不倚。
“这样行吗?”她问。
刘建国点点头,抱起那摞书,逃也似的离开了书店。走出很远,他还能感觉到背后那道目光,平静而悲伤。
回到局里,科长看了看他带回的书,满意地点头:“干得好,建国。就该这样,不合规矩的,一律清除。”
刘建国没说话,默默回到自己的座位。那天下午,他第一次没有写工作日志,只是盯着窗外那棵歪脖子松树发呆。他想起女老板的问题:“您这辈子就只是执行规定吗?”
下班回家,刘建国破天荒地去小店买了瓶二锅头。他平时不喝酒,觉得那是不规矩的。但今天,他想喝一点。
几杯下肚,晕晕乎乎中,他翻出了那七本记录“不合规矩”的笔记本。一页页翻看,那些曾经让他愤慨不已的“违规行为”,此刻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老张在办公室抽烟,小王迟到,李姐用公家电话打私人长途……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那是五年前,女儿高考填志愿,想学艺术。刘建国坚决不同意:“学艺术没前途,不稳定,不合规矩。”最后女儿妥协了,学了会计,现在在深圳一家公司做财务,每次通电话都说“没意思”。
“我错了吗?”刘建国对着空荡荡的房间问。
没有人回答。
第二天,刘建国请了病假,这是工作二十三年来的第一次。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乱糟糟的。中午时分,他爬起来,又去了鼓楼东大街。
迷途书店的门上贴着封条,在秋风中微微颤动。刘建国站在对面看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他走过去,轻轻撕下了封条。
门没锁,他推门进去。书店里空无一人,书籍整齐地摆在架子上,仿佛随时等待读者。刘建国走到柜台后,发现一张纸条,上面是女老板清秀的字迹:“规矩之外,尚有天地。我走了,书店留给有缘人。”
刘建国捏着纸条,在书店里坐到黄昏。离开时,他没有重新贴上封条。
一周后,迷途书店换了招牌,叫“规矩书店”。新老板是个年轻人,卖的都是合规合法的书,畅销书、教辅材料、养生指南。书店生意不错,比原来还红火。
刘建国有时会路过,但从不进去。他还是每天按时上下班,还是坚持各种规矩,只是不再记录别人的“违规行为”。那个小本子,被他扔进了护城河。
年底评优,刘建国又得了“年度先进个人”。领奖时,局长拍着他的肩说:“建国同志是我们局的标杆,恪守规矩,值得大家学习。”
台下响起掌声。刘建国捧着奖状,脸上挂着标准的微笑。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张奖状和之前那三十八张不一样——它的边角有些卷了,因为那天拿回家后,他没有立刻压平收好,而是随手放在了茶几上。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刘建国路过胡同口,看见老槐树下有个流浪歌手在弹唱。歌声沙哑,唱的是一首老歌:“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刘建国站在人群外围听了很久,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离开时,他往歌手的琴盒里放了五十块钱,这是他一整天的伙食费。
“谢谢大哥!”歌手在后面喊。
刘建国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这个动作不太规矩,不符合他一贯的形象,但他突然觉得,偶尔一次,也没什么不好。
回到家中,他翻开一本从迷途书店偷偷留下的书——那本女老板推荐过的,讲规矩如何让人疯狂的书。翻开第一页,上面有一行娟秀的批注:“最大的规矩,是知道何时该打破规矩。”
刘建国看了很久,然后拿起笔,在下面添了一行字:“而最难的是,打破自己内心的规矩。”
窗外,今年的第一场雪开始飘落,轻轻覆盖了这个规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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