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2岁程序员高广辉在周六加班时猝死引起广泛热议。据悉,11月29日清晨,高广辉告知妻子身体不适但仍坚持工作,随后晕倒并出现尿失禁,送医途中二次晕厥抽搐,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猝死不是意外,而是积劳成疾,高广辉因绩效压身而长期过劳,事发当日超负荷工作,至少5次登录公司OA系统,部门共享文档显示4项任务截止日为当天,抢救期间被拉入工作群,去世8小时后仍收到任务……绩效考核怎能以生命为代价?
从酬劳结构来看,高广辉1.9万元月薪中底薪仅3000元,绩效占比超80%,身兼代码开发、客户售后、销售陪访、团队管理等多职,被迫承接原需6-7人的任务量。而且,公司明确将“末位淘汰制”与加班时长纳入绩效考核。这样“低底薪、高绩效”与“末位淘汰制”深度捆绑形成的高压机制,在劳动者看来是将“绩效”与“生活保障”绑定在一起——想保证生活质量,只能用干得多换取高绩效、高工资。同时,公司以“家文化”的名义,利用网络软件进行“无边界协作”,员工不得不“自愿”内卷,以长期超负荷工作换取靠前的排名。
这种扭曲的劳薪机制不仅将劳动者的生命价值视作无物,更触及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定条件与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末位”并不等于“不胜任工作”,有排名就必然有末位,排名末位的员工仍可能胜任工作,甚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末位淘汰制”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
改变畸形现状,需要企业与监管部门共同携手。对于企业而言,不合理的考核机制引发劳动纠纷,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因此,企业必须摒弃“利益至上”的压迫型管理观念,废除“末位淘汰制”等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管理制度,优化薪酬结构,让绩效激励回归价值创造。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具有人文关怀的、合法合理的管理制度。同时,还要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让劳动者能说、敢说、大声说。
劳动者的价值,不在于“无底线的付出”,而在于“有尊严的创造”,公司的绩效考核更不应该以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希望企业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监管部门加大劳动权益保护力度,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健康、人性化的职场生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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