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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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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太让人意想不到,也太不可思议。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凡懂得一点道理的,都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也不会对这句话有什么歧义或异议。
可是,按照《中国新闻周刊》1月26日的报道,山西的一家国有企业,堂堂董事长竟然不懂这个道理。不仅不懂,还带着多人冲到债主公司,将基狠狠打了一顿。
80万元,这是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的经销商货款,数量不算多。经销商全名山西某科技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
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名叫荣某锋。是一家国有企业,始建于1950年,最早名称为太原酒厂,是太原市唯一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
后于1998年改为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由太原市国资委100%控股。
山西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严格地讲,是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的经销商。不知怎的,2025年6月,太原酒厂突然告诉张先生,不让他们经销了。
不让经销也无所谓,不给理由也无所谓,把收的人家的购货款,退还给人家,应当不算过分吧。
可是,太原酒厂不认账啊,不仅不认账,当张先生前来讨要80万元货款时,董事长怒了,尤其面对张先生要向太原酒厂的上级部门反映问题,董事长不仅怒了,也暴跳如雷了,便带着多人跑到张先生公司,将张先生打伤了。
而带头打伤张先生的荣某锋,也受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理,被拘留3天,并罚款300元。
这样的处理,显然是无法让张先生满意的。我们看了新闻报道,如果一切属实,也觉得处理是明显偏轻的,没有依法追究打人者法律责任。
仔细分析,至少有这样一些疑问需要回应。
第一个疑问:为什么欠钱不还?
一家有着七十五年历史的酒厂,正常情况下,应当有比较优秀的传统文化,有一定的社会信用度和影响力,为什么会为了区区80万元动手打人呢?
欠债还钱,难道堂堂国企董事长,连这个道理也不懂吗?
第二个疑问:为什么动手打人?
经销商讨要自己的货款,天经地义,国企董事长应当认真接待、认真对待、认真处理,可是,这名董事长却是用野蛮的手段将讨债者狠狠打了一顿,这种邪气从何而来?
第三个疑问:性质十分恶劣的打人事件处罚为何这么轻?
国企董事长的行为,不仅导致张先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而且是追上门去打的,且带了多个人,其行为极其恶劣。即便张先生没有受伤,按照这名董事长的行为,也要严厉追责,而不是拘留3天,罚款300元,标准的罚酒三杯。
第四个疑问:一起打人的“其他人”如何处理?
按照张先生的介绍,董事长是带着多人直接扑向他公司的,并将其打伤。那么,除董事长被“罚酒三杯”外,其他参与打人的,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第五个疑问:作为太原酒厂股东的太原市国资委是如何对待此事的?
太源酒厂是国资委100%持股的国有企业,面对太原酒厂发生这样的现象,太原市国资委派员调查了吗?该不该派员调查?应当如何处理?
第六个疑问:当地有关方面是否应当介入?
钱不算多,处理难度也不大。但是,给太原酒厂、太原的投资环境、都会带来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给公众一个比较明确的交代、给当事人公正的交代,恐怕难以脱身。
看了《中国新闻周刊》1月26日发表的这篇新闻,确实有些疑问需要提出来,需要当地有关方面的回应,避免新闻发酵。毕竟,它涉及一家具有较长历史的国有企业,也涉及到如何保障经销商权益,涉及到营商环境。
所以,希望山西太原有关方面能够主动介入,提前介入,把矛盾缩小到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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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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