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财政经济部于26日正式宣布,决定对两家中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简称聚酯薄膜)供应商上调反倾销税税率。
这一举措打破了韩国对华反倾销政策的常规操作,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是自1995年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生效以来,韩国政府首次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并最终作出上调税率的决定,不仅对涉事中企造成直接影响,也为中韩双边贸易关系增添了新的变量。
此次税率上调的背后,是韩国政府对自华进口聚酯薄膜贸易态势的管控诉求。
早在2023年5月,韩国就已针对中国聚酯薄膜启动反倾销税征收措施,试图通过关税壁垒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保护本土相关产业。
然而事与愿违,征收反倾销税后,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中国企业,对韩供应量及在韩市场份额不仅未受抑制,反而呈现逆势上升态势,这一结果直接促使韩国政府启动期中复审调查,并最终作出加码征税的决定。
从调查背景与决策依据来看,韩国此次操作有着明确的政策路径支撑。
根据韩国以《关税法》《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调查和产业损害救济法》为核心的反倾销法规体系,其中复审调查旨在根据贸易实际态势调整关税力度,而此次针对两家中国企业的调查,正是应韩国本土企业诉求启动,调查期覆盖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最终依据调查结果敲定税率调整方案。
涉案聚酯薄膜对应的韩国税号为3920.62.0000和3920.69.0000,涵盖主流应用品类,调整措施的影响范围较广。
具体税率调整幅度呈现显著差异,对两家企业的影响程度截然不同。
其中,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反倾销税税率,从原先的2.2%上调至7.31%,税率增幅相对温和;而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税率则迎来大幅飙升,从3.84%骤升至36.98%,增幅接近9倍,如此悬殊的调整力度引发行业广泛热议,不少分析认为这一差异化举措或与两家企业在韩市场策略、份额占比差异密切相关。
从行业格局来看,聚酯薄膜作为重要的化工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包装、电子、光学等多个领域。
当前中国国产聚酯薄膜在普通及中低端领域供应能力充足,进口依存度偏低,但高端光学膜、差异化功能膜仍需依赖日本、韩国等国家进口。
而中国企业凭借成本与产能优势,在韩国中低端市场具备较强竞争力,这也成为韩国频频出手管控的核心原因。
事实上,韩国自2007年起就曾对中国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后续历经四次日落复审并延长征税,此次期中复审上调税率,是其对华聚酯薄膜贸易管控的又一升级动作。
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其打破了韩国反倾销政策的历史惯例。
1995年以来,韩国对华发起过多起反倾销调查,多以最终征税、价格承诺或到期复审延续措施为主,其中复审并上调税率的案例尚属首次。
这一变化或预示着韩国对华反倾销管控趋于严格,后续可能针对更多行业启动类似调查,给中韩贸易合作带来潜在风险。
对于涉事中国企业而言,税率大幅上调将直接抬高出口成本,削弱在韩市场竞争力,亟需通过调整定价策略、拓展其他市场或法律应诉等方式应对冲击。
目前,中韩双方尚未就此次税率调整进一步表态。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中国企业在全球化工市场竞争力的提升,贸易摩擦的频次或有所增加。
如何在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前提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对话协商化解贸易分歧,成为中韩两国企业及相关部门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此次韩国非常规上调反倾销税的举措,也将引发其他国家对中韩贸易动态的密切关注,其后续发酵效应值得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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