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推荐一个好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全面实施政府消费补贴项目。
一、政策背景:回应老龄化社会刚需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国民经济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3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0%;65岁及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比15.9%。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该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
二、补贴核心内容:对象、项目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
经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享受补贴。
排除范围: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避免重复补助。
(二)补贴项目
补贴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全场景养老服务,精准匹配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
1.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具体项目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调整;
2. 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30天)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30天),缓解家庭照护压力。
(三)补贴形式与标准
1. 发放形式: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非现金形式,不可提现或转赠;
2. 抵扣规则:电子消费券对补贴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按比例抵扣,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统一为800元,具体如下:
◦ 养老机构服务:抵扣比例40%;
◦ 社区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
◦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力度最优);
◦ 能力评估费用:首次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评估费高于100元抵扣100元,低于100元按实际金额抵扣;评估为中度以下失能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 特殊衔接: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符合补贴范围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长护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上述比例和额度抵扣。
三、申领与发放流程:线上为主,线下兜底
(一)个人申请(自愿原则)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 登录“民政通”:通过手机下载“民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民政通”小程序;
2. 注册账号:进入消费补贴专题界面,按提示完成实名注册(代办人需同步上传本人身份证);
3. 申请消费券:
◦ 已有失能等级标签(中度、重度、完全失能):通过“首页→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个人中心→养老消费券领取”,系统自动发放;
◦ 无失能等级标签:通过“主页面→能力等级评估申请”预约评估,评估达标后再按上述路径领取。
(二)能力评估
各地民政部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评估,该标准从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进行科学评定。
免重复评估情形: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中度失能(2级)以上老年人、2024年7月1日以来已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无需重新评估,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后录入系统,评估结果与“民政通”自动对接生效。
(三)电子消费券发放与管理
1. 发放时限: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消费券;当月申请不足5个工作日的,次月发放;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
2. 有效期限: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自动失效,不可结转;
3. 停发情形: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本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需及时告知属地民政部门,经确认后次月起停发。
四、信息管理与监管
1. 平台功能:“民政通”作为统一服务平台,老年人可实现消费券领取、服务下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通过平台完成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等操作,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 监管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按不低于1%的比例对评估结果实地核查,严查虚假评估、虚假服务、套取补贴等行为;对“先涨价后抵扣”等问题建立预警与惩戒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惠民。
附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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