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秋实
据近日大河报·豫视频报道,37岁的西安市民吕先生无偿献血累计达22600毫升,并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及“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却在指定优待景区旅游时被拒免票,最后不得不自己购买了50元的门票。吕先生将涉事景区经营者诉至法庭。庭审中,景区负责人承认存在工作错误,同意退还门票款。
这场50元门票引发的诉讼,看似是“小题大做”,实则戳中了献血优待政策执行中的痛点。《西安市献血条例》明确赋予献血者“三免”待遇,其中包括“献血累计3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相关举措不仅是对个体善举的嘉奖,更是构建互助型社会的重要支点。由此,吕先生的维权不是斤斤计较,更是在为所有无偿献血者“讨说法”。这份用热血换来的荣誉,不该被个别单位轻飘飘地敷衍对待。
一段时间以来,从天津献血者参观梁启超纪念馆被要求购票,到成都推行电子优待卡后部分景区“未接通知”,类似事件在全国多地上演。这些案例暴露出政策执行链条中的漏洞:部门间协同不畅导致信息断层、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不足引发认知偏差、景区票务系统更新滞后形成技术壁垒……当政策文本中的“应享尽享”遭遇执行层面的“能免却难免”,不少无偿献血者便被挡在了门前。
无偿献血是典型的利他行为,社会回馈机制的畅通与否,直接影响到更多人参与其中的意愿。如果荣誉证书只能挂在墙上、藏在抽屉里,而不能在实际生活中兑换为应有的尊重与便利,可能会挫伤献血者的积极性。
要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有关方面应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明确无偿献血优待政策的执行主体、操作流程与责任归属;景区、交通、医疗等优待适用单位,应主动将相关政策纳入员工培训与服务体系。更重要的是,建立便捷的投诉与纠错机制,让无偿献血的市民在遇到问题后能够快速维权。期待法院的判决能够进一步明确优待政策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希望各地能以这次事件为契机,检视并完善现有优待政策的落地机制。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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