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山的雪糕、桂林象鼻山的“城徽”玩偶、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的定制“娃衣”……在近年来的文旅产业发展热潮中,出现了一批“网红打卡地”。以此为基础,各景区景点、文化机构和商家通过盘活文化家底和资源,着力培育具有地域色彩的文创品牌,推出了一批热销市场的特色文创产品,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等17家单位列入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通过9项具体举措构建完善的扶持体系,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创新服务产品 传播民族文化
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文创商店的手工工坊,一个个身穿精美民族服饰的玩偶拉布布、乌萨奇引人注目。“这是我们推出的定制专属‘娃衣’服务,2025年线上、线下共售出8000件左右。”工坊手工老师赖世泽说,民族“娃衣”可以拓展文创市场,传播民族文化,还可以助推旅游消费,一举多得。
2025年2月,赖世泽的团队为小号“卡皮巴拉”玩偶设计的壮族服饰突然走红网络。此后,各地“娃友”接踵而来,带着玩偶到店量身定做“娃衣”。有些“娃友”为等一套满意的“娃衣”,甚至愿意住几天。
“广西的民族服饰美丽多样,为心爱的玩偶选几套合身的衣服,每天看着都感觉开心。”专程从广州赶来的“娃友”刘小香说。“客人的惊喜不仅来自‘娃衣’的民族特色,更来自参与定制的体验过程。”赖世泽说,客人可选择自己喜欢的民族服饰并参与设计,让“娃衣”更有纪念意义。
此次出台的《措施》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推动文创产品开发,坚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保护为先,坚持正确审美和价值导向;同时提出,支持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单位,依托馆内文化文物资源,开发各类创意衍生商品以及社会教育、公众研学、主题展览等文化增值服务产品。
“看似简单的明信片或冰箱贴,都是特色文化宣传的重要载体。”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田宇认为,创意好、品质高的文创产品,对推广地方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激励机制 释放资源活力
过去,像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这样的公益一类单位主要依靠财政拨款。随着“博物馆热”持续升温,观众对高品质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博物馆在人力资源、运营经费上都有压力。“对此,我们联合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建立了收支反哺和绩效激励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说。
《措施》提出,试点单位开发文创产品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在确保向公众提供足量免费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下,开发文创产品所取得净收益的70%及以上用于藏品征集、精品展览、研学活动等,进一步促进文化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允许试点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所取得的净收益用于人员奖励,奖励总量最高不超过净收益的30%。
“七分用于博物馆发展,三分用于人员激励,这样既保障了博物馆服务效能的持续提升,也让工作人员的付出能得到合理回报。”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巫志南认为,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能有效调动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文化文物资源活力。
让文创更好地融入旅游生活
广西民族博物馆的“壮乡文化”主题文创产品常年热卖。“广西十二世居民族娃娃特别可爱,自然淳朴。那些大小不一的铜鼓、绣球也很精美,民族特色浓郁。”安徽游客赵丽说,好的文创产品有独特的文化和灵魂,可以自己收藏、装饰生活空间,也是送朋友的好礼物。
旅游商品是提升旅游消费的抓手之一。近年来,广西各市立足本土特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广西非遗及独特物产资源,采取富有创意的表达,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文创精品和旅游商品。广西还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涵盖创意日用商品、服饰家居用品、酒类商品、文创礼盒等,将广西的人文历史、山水风光、非遗技艺等地域特色文化融入作品设计,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广西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礼盒,进一步丰富了广西文旅伴手礼的供给。
《措施》提出,要充分利用各类行业展会、商品博览会等平台,展示推介广西优质文化创意产品。支持试点单位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开旗舰店、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优质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促进文化传承和旅游消费。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行业组织发展,促进市场主体资源共享、渠道共用,联合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
“有内涵、有特色、有品牌的文创产品更受游客欢迎。广西多措并举推动文创产品转变为旅游商品,让文创更好地融入旅游生活、促进旅游消费,是一种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创新探索,对文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巫志南说。
2026年1月27日《中国文化报》
第1版刊发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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