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养老服务事关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要的民生保障事项。1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静作关于《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定位为本市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广大市民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北京市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620家、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45个、老年助餐点2950个,各类养老床位10.9万张,在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评定、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
这些政策措施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实施,稳定性有待提高,也缺乏必要的体系化梳理,有必要系统梳理、整合现行政策措施,以综合性、基础性立法的方式为规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同时,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深刻变化让相关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与新问题,主要包括养老服务涉及主体广泛、对象多元、情况复杂,服务供给主体的责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还不十分清晰;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特别是老旧城区的设施还面临数量不足、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对八十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养老服务主体提供的养老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不足、服务能力不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强烈,供给存在缺口等。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将其作为一类项目列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4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立项,将其确定为2025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考虑到养老服务立法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各方面高度关注,经报请市委同意,将条例确定为本次大会的审议项目。
2025年7月,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7月、9月、1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2025年11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提请审议《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2025年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
编辑 张磊
校对 贾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