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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在胶州市中云街道锦州路469号东苑绿世界小区二期9号楼105号网点经营的昌鑫盛灶台鱼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被依法查处。
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7日查,当事人胶州市昌鑫盛灶台鱼店(江术昌)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锦州路469号东苑绿世界二期小区9号楼105号网点食品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胶综法罚决字〔2025〕第00705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01月06日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柒元贰角。
2025年09月17日查,当事人胶州市昌鑫盛灶台鱼店(江术昌)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锦州路469号东苑绿世界二期小区9号楼105号网点食品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胶综法罚决字〔2025〕第00705号
2026年01月06日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柒元贰角
来源: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城生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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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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