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标准修订背景与核心理念转变

2025年6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版标准”),取代了2022年版标准,标志着我国三级医院评审体系迎来重大变革。本次修订以“深化质量内涵效率式发展”为核心理念,通过系统性重构评审框架,引导三级医院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和效率优化,切实发挥“大病不出省”的守门人作用。

1、结构性精简与效能升级:2025版标准实现了大幅度的体系精简,从2022版的“三大部分、107节、364条、24,247字”压缩为“两大部分、97节、232条、9,370字”,精简幅度超过63%。最显著的变化是直接删除了“现场检查”独立章节,将评审重心转向常态监测与内涵建设,显著降低了医院的合规成本和迎检负担。

2、政策目标的双重导向:新标准旨在实现两大政策目标:一是遏制无序扩张,通过设定总床位数、单体院区床位数和分院区数量等刚性约束,解决部分医院“摊大饼式”规模膨胀问题;二是强化功能定位,引导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明确三级医院作为“危重症转诊中心、突发事件救援中心、基层帮扶中心”等十大功能定位。

3、评审方法论创新:2025版标准彻底改变了传统评审方式:明确取消现场检查环节,依托国家及省级数据平台(如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全国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等8大平台)开展评审;禁用“千分制”评审,杜绝“过度细化、脱离实际”的评价方式;建立数据真实性核查机制,要求省级部门对≥20%的指标进行多维度验证。

二、功能定位与规模控制的核心变化

2025版标准对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和规模控制进行了革命性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了三级医院的发展导向和资源配置原则。

1、举办主体层级上移:新标准首次明确规定:“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应当由省、市级政府举办”,仅允许“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基数大的县”与地市级政府共同举办。这一规定彻底改变了此前县级医院争创“三级”的局面,将三级医院的设置权限上收,强化了区域卫生规划的执行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版标准实施期间,全国新增三级医院中县级医院占比超过40%,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县县有三甲”的资源错配现象,新版标准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

2、规模控制指标化:新版标准设定了多项刚性约束指标,包括:总床位数上限:虽未明确具体数值(各省可细化),但导向明确;单体院区床位数限制:防止单体规模过度膨胀;分院区数量管控:每个分院区都需达到相应服务能力标准。

这些指标的确立直接针对部分医院“摊大饼”式的无序扩张,特别是对近年来盛行的“分院区热”进行降温。相较2022版仅关注“开放床位使用率”等运行指标,2025版从源头上控制了规模膨胀的可能性。

3、诊疗难度导向强化:在控制规模的同时,2025版标准通过新增“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和“病例组合指数(CMI)”等核心指标,引导医院将资源集中于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这一变化与2022版标准中“相关手术科室手术人次占其出院人次比例”等较为粗放的能力指标形成鲜明对比,更能真实反映医院处理疑难重症的能力水平。

表:2025版标准在功能定位与规模控制方面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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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科建设与医防融合的核心要求

2025版标准在学科建设和医防融合方面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制性要求,旨在解决医疗服务体系长期存在的学科发展不均衡和公共卫生职能弱化问题。

3.1短板科室设置强制化

新标准明确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应当规范设置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老年医学科,以及公共卫生科或者预防保健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这一要求针对当前三级医院学科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特别是儿科、感染科等社会效益高但经济效益低的科室被边缘化的现象。

儿科建设要求升级:除设置独立儿科外,新标准在资源配置指标中增加“儿科医师数占比”,通过评审指挥棒引导医院向这些短缺学科倾斜人力资源。这一变化与2022版形成鲜明对比——2022版虽关注“医护比”、“床护比”等总体人力配置,但未对特定科室的医师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精神科与全科设置:新标准规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当设置全科医学科”,强化了三级医院在培养全科人才、对接分级诊疗中的责任。同时增加“精神科医师数占比”指标,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病理科支撑作用强化:针对病理诊断能力不足的问题,新标准将病理科列为必须设置的支撑科室,并新增“病理专业”为重点专业质控指标,要求提升病理诊断质量和效率。

3.2医防协同机制制度化

2025版标准将“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纳入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的科室,这是对新冠疫情防控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标志着三级医院公共卫生职能从“虚置”走向“实化”。

机构设置独立化:新标准要求设立专门科室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确保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固定经费保障公共卫生职能履行。而在2022版标准中,公共卫生职能主要分散在“医院管理”和“感染控制”等条款中,缺乏系统性和强制性。

人员配置标准化:新标准要求公共卫生科室配备足量专业人员,明确规定“未设疾控监督员的公立医院不得参评”,强化了专业人才保障。这一要求将有效解决以往公共卫生岗位由临床医护人员兼职、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应急功能显性化:新标准将“突发事件救援”纳入三级医院十大功能定位,要求医院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资源储备方案,确保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快速响应。

2025版标准短板学科设置要求及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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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质量指标的核心扩展与深化

2025版标准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进行了多维度升级,构建了更加严密的质量保障体系,反映了对医疗质量内涵认识的深化。

4.1质控指标体系大幅扩容

重点专业质控指标扩展:从18项增至26项,新增疼痛专业、整形美容专业、健康体检管理专业、门诊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独立章节)、脑损伤评价、放射影像、病理专业等。这些新增专业反映了临床学科分化发展趋势和质量管理精细化要求,特别是“脑损伤评价”作为独立质控指标的引入,体现了对神经重症诊疗质量的高度重视。

单病种质控范围扩展:从35种增至55种,新增病种包括:中高危患者静脉血栓预防、感染性休克早期治疗、儿童白血病(急淋/早幼粒)、甲状腺结节手术、精神疾病住院管理、HBV感染母婴阻断、口腔种植术、复杂性视网膜脱离等。

这一扩展显著提升了质控覆盖面,特别是将日间手术、介入诊疗等新型服务模式纳入质控范畴。

医院获得性指标强化:从21项增至32项,新增:输注反应(T80.x)、用药有害效应(如抗菌药物、降糖药、抗肿瘤药等7类)、血液透析并发症(T80.6/T82.7等)、ICU导管相关感染(T82.7/T83.5)、住院患者跌倒致髋部骨折(S72.0等)。这些新增指标针对临床高风险环节,特别是用药安全和器械相关并发症,体现了对患者安全的高度关注。

4.2 病案首页质控强化

2025版标准虽未直接规定病案首页质控指标的目标值,但根据《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末“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将不低于90%。这一要求必然反映在评审中,并成为医院数据质量管理的核心挑战。

编码标准升级:新标准要求采用《国家临床版2.0/3.0(2022汇总版)》疾病与手术编码系统,提高了编码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

DRG相关指标显性化:新增“DRG组数、CMI、时间/费用消耗指数”等指标,直接与病案首页质量挂钩。这些指标将直接影响医院在医保支付、绩效评价中的表现,凸显了病案首页作为医院核心数据资产的重要性。

4.3 合理用药与药事管理升级

在药学服务方面,2025版标准提出了更为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药品全流程管理:对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以及使用等各环节提出更严格要求,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遴选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并与医院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高度契合。

临床药学服务深化:要求临床药师深度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过程,特别是对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MDT)的药学支持,强化对药物治疗方案的审核与优化。

用药安全监测强化:新增“用药有害效应”专项质控指标,覆盖抗菌药物、降糖药、抗肿瘤药等7类高风险药物,要求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五、数据监测体系与评审方式变革

2025版标准在数据监测和评审方法上进行了重大创新,构建了以数据为核心的评审新范式。

5.1监测指标体系重构

新标准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指标整合为五大支柱,构建了更加完善的监测框架:资源配置与运行效率:涵盖人、财、物、空间、设备等核心资源分配合理性及使用效能,新增科研转化金额(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指标,引导医院加强科研成果转化。

医疗服务能力与医院质量安全:覆盖诊疗广度、技术难度、服务可及性及整体安全文化,新增四级手术占比、CMI值等关键指标。

重点专业质量控制:聚焦关键临床专科(如心血管、肿瘤、儿科等)的质量标杆设定与达标管理,指标从18项增至26项。

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深化对特定疾病或手术过程的核心质量、效率、费用等关键指标的标准化监测,病种从35种增至55种。

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加强对限制类技术、器官移植、介入诊疗等高风险、高难度技术的全流程质控,新增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自体器官移植技术的质控指标。

5.2数据采集与核查机制创新

数据真实性核查机制:省级部门需对≥20%的指标进行多维度验证(还原数据路径),错误数据超核查量10%则视为违反前置要求,延期一年评审;数据值误差≥10%或无法溯源即判定错误(2025版新增量化标准)。这一机制大幅提高了数据造假的成本和风险。

数据采信新规则:时效性规则:新政策发布当年数据不计入,次年才采用;

趋势评估规则:连续监测指标趋势向好可采用中位数/平均数;趋势恶化需采用最差值;规模类指标(如护床比)采用“全或无”达标原则。

信息化互通要求:医院信息平台需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5.3评审周期与结果判定优化

评审周期:保持4年评审周期,但等级判定标准更加明确:

甲等:符合率≥90%;

乙等:符合率≥80%;

丙等:符合率≥70%。

动态惩戒机制: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院感事件、数据造假等,直接延期评审并取消原等级。这一机制强化了评审结果的动态管理和惩戒力度,避免了“一次评审管四年”的弊端。

分步纳入机制:各省可酌情选择指标,但纳入数量不得低于总指标的60%,且必须包含:26个重点专业质控指标;

55个单病种指标;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相关指标。这一机制既保证了全国统一要求,又兼顾了地区差异。

六、关键科室影响分析与应对策略

2025版标准对不同科室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各科室需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

6.1儿科与感染科:从边缘到核心

设置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必须独立设置儿科和感染性疾病科,配备足够床位和专业人员。

资源配置指标:新增“儿科医师数占比”指标,要求医院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向儿科倾斜。

应对策略:

1.制定紧缺学科人才引进专项计划,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职业发展通道;

2.建立院内交叉补贴机制,通过优势学科收益支持儿科、感染科发展;

3.探索区域协作模式,与高水平儿童医院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和人才培养合作。

6.2老年医学科:应对老龄化挑战

设置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老年医学科,提供综合性老年健康服务。

质控要求:新增“老年综合评估”相关内容,要求对老年患者进行多维评估。

应对策略:

1.构建跨学科团队,整合内科、康复、心理、营养等多专业资源;

2.发展老年友善技术,如防跌倒系统、认知功能筛查工具等;

3.建立医养结合机制,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双向转诊。

6.3公共卫生科:医防融合的关键载体

设置要求:必须设立独立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配备专职疾控人员。

功能定位:负责传染病监测、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等。

应对策略:

1.明确部门职责与权限,赋予公共卫生科在院内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等方面的决策权;

2.建立临床-公卫协同机制,如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嵌入传染病报告模块;

3.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制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

6.4重点技术科室:质控要求升级

限制类技术监管:开展ECMO、肿瘤消融、粒子植入等限制类技术的科室须专项质控备案,执行更严格的技术准入和过程监管。

新增技术质控: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自体器官移植技术等新型技术被纳入重点监管。

应对策略:

1.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例限制类技术应用进行全程记录;

2.实施同质化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均通过标准化培训和考核;

3.加强术后随访,将随访率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七、实施挑战与系统性应对建议

2025版标准的实施面临多重挑战,医院需采取系统性策略积极应对。

7.1前置要求整改优先策略

新标准设立了严格的“一票否决项”,医院必须优先解决这些基础性问题:

床位规模超标治理:立即停止不合理的扩建项目,对现有床位进行结构性优化:

策略建议:通过“床位转化”方式,将部分普通床位转为康复、老年或感染病床位,既符合标准要求,又满足服务需求。

科室设置缺项整改:对缺失的儿科、感染科、公共卫生科等短板科室限期建设:

策略建议:采用“院内调剂+外部引进”双轨制,从现有人员中选拔培训与外部招聘相结合,快速补足科室框架。

公益性责任落实:未完成对口支援、突发公卫事件救援等指令性任务视为不符合前置要求:

策略建议:制定年度公益性任务计划,建立“服务时长银行”制度,将医务人员参与对口支援、应急救援等纳入职称晋升评价体系。

7.2数据治理体系升级路径

面对严格的数据核查要求,医院必须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病案首页质量攻坚:针对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90%的要求:

实施路径:

1.部署AI辅助编码系统,实现实时校验;

2.建立“编码医师双审核制”,由临床医师与编码员共同确认主要诊断;

3.开展月度质量分析,针对常见错误进行专项整改。

数据全周期监控:建立覆盖数据生成、采集、上报全过程的监控机制:

实施路径:

1.在关键系统部署数据探针,实时监测数据异常;

2.建立数据质量KPI看板,实现可视化监控;

3.开展季度模拟核查,提前发现并整改问题。

信息系统升级:电子病历系统需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

实施路径:

1.优先部署病案质控、费用监控等智能模块;

2.构建基于CDSS的临床决策支持体系,实现数据实时分析;

3.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确保数据无缝对接。

7.3学科均衡发展实施框架

针对学科建设不均衡问题,医院需建立科学的资源配置机制:

学科分层发展策略:

优势学科:聚焦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提升,重点发展四级手术和微创技术;

短板学科:保障基本资源配置,通过政策倾斜确保服务可及性;

新兴学科:培育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精准医疗等前沿领域。

绩效评价体系重构:

-引入“社会效益系数”,对儿科、感染科等公益性强但经济效益低的科室给予绩效加权;

-将CMI值、四级手术占比等质量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核心维度;

-设立学科均衡发展专项基金,支持短板学科能力建设。

7.4迎评模式转型方案

面对从现场检查向数据监测的转变,医院需彻底改变迎评方式:

常态监测机制建设:

-设立评审数据专员岗位,负责日常数据监测与分析;

-建立“评审指标台账”,实现指标动态跟踪与预警。

数据真实性保障措施:

-实施“数据三级审核制”(科室自查-职能部门核查-院级抽查);

-开展年度数据审计,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验证。

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基于PDCA循环的质量改进体系;

-针对薄弱指标成立专项改进小组,如“CMI值提升工作组”、“四级手术拓展团队”等。

2025版评审标准的实施,既是对医院基础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推动医院内涵质量提升的重要契机。医院管理者应将标准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实践,避免“突击迎检”与“日常管理”两张皮现象,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标。

八、迈向内涵式发展的新征程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三级医院发展进入了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阶段。这一转变既是对过去十年三级医院快速发展的理性回调,也是面向未来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前瞻布局。

评审理念的根本性变革:新标准通过取消现场检查、禁用“千分制”、强化数据监测等措施,实现了从“形式化检查”向“数据驱动”、从“突击迎检”向“常态管理”的深刻转变。这一变革不仅显著降低了医院的合规成本,更重要的是引导医院将有限资源精准投入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这一核心任务。

功能定位的战略性重构:新标准通过举办主体上收、规模控制指标化、服务难度导向强化等措施,推动三级医院回归“急危重症诊疗中心、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基层帮扶中心”的本质功能。这种功能重构将有效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性问题,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质量内涵的系统性提升:从重点专业质控指标扩展、单病种管理强化到合理用药升级,新标准构建了更加系统、科学的质量保障体系。特别是对病案首页质量、DRG相关指标的强化,将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向精细化、数据化方向发展。

公益属性的制度化保障:通过明确“十大功能定位”、强制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强化公益性任务等措施,新标准将三级医院的公益属性转化为具体、可评价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化保障将有效平衡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三级医院管理者应深刻领会标准变革的政策内涵,将评审要求转化为医院发展战略和管理实践,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能力建设,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赢得先机,真正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学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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