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开出全县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标志着我县无人机飞行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近日,余某某为个人航拍娱乐,在太湖县弥陀镇操控无人机飞行,且飞行高度达1014米,远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120米真高限制,同时未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飞行计划。该行为不仅扰乱了低空空域管理秩序,还对周边公共设施、群众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该违规飞行行为后,迅速锁定当事人并开展调查。余某某对其违规飞行的事实供认不讳,坦言因心存侥幸、对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了解不足,才擅自违规操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飞行行为,接受无人机飞行安全法规教育。
“无人机不是‘玩具’,低空也绝非‘法外之地’。”随着无人机的普及,“黑飞”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此次首张罚单的开出,既是对违规飞行行为的严肃警示,也是我县强化低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
警方提醒: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使用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务必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飞行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查询空域信息、报备飞行计划,严守120米限高及管制空域规定。下一步,太湖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无人机违规飞行巡查力度,对“黑飞”“超飞”“乱飞”等行为保持高压查处态势,全力守护辖区低空安全,筑牢空中安全防线。
| 来源:太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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