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云南建投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万悦里(大理市建设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部于2026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建设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的出行提示》要求,经公司实地察看并结合道路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部分公交线路运行路线暂时作出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运行路线调整
1、5路从二号桥公交车场发车运行至龙溪路与泰安路交叉口直行,左转南涧路,右转巍山路沿原线路至凤仪往返运行。
2、7路始发站从泰安中路暂时撤回到小花园公交车场发车。
3、12路沿南涧路行驶到小花园,兴盛路直行,左转苍山路,右转泰安路运行。
4、13路运行至龙溪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右转龙溪路,左转南涧路,兴盛路直行。
5、23路运行至龙溪路与泰安路交叉口直行,左转南涧路,兴盛路直行。
二、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从2026年1月28日起执行,视路面施工情况实时恢复。
以上调整请乘客知晓并相互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乘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6日
来源:大理公交公司
编辑:杨雨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七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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