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第二十七条提出,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国家规定婚假基础上,可额外增加婚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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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西婚假天数为国家规定的3天,若额外增加婚假15天,广西婚假将有18天。
来源 丨广西日报
责编丨颜 梦
校对丨黄少华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梁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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