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梦云)“哪怕有0.1的希望,我们都不会放弃的。”1月27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受害人家属胡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6日下午得知提交的抗诉申请未获通过,很失望。
该案发生在2024年10月2日18时许,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与同乘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在景德镇昌江大道晚高峰时段,于限速路段不顾劝阻持续加速,撞上横过马路的胡某、王某某夫妻及二人怀中不满1岁的儿子,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夫妻二人经抢救无效相继离世。案发后,廖某宇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警方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6年1月9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廖某宇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其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且具有自首情节。家属对一审判决中的这两项认定均持异议,于1月14日提交抗诉申请,最终于1月26日收到抗诉申请未通过的结果。
1月27日,胡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们会继续向司法机关申诉,律师会同我们一起走完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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