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披露,济宁市司法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国庆启在 2018 年利用职务便利,为济宁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波之子薛某滨调整工作岗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薛某波购买房产,获取财产性利益 21.8697 万元,后出售房产又获孳息 6.699986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2018 年 5 月,薛某波为让儿子薛某滨从济宁监狱下属单位借调至市司法局机关工作,向国庆启提出请托。国庆启随后主持局党委会研究,促成薛某滨借调至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作为回报,薛某波将其公司开发的薛口家园育贤小区房产以 97.1634 万元出售给国庆启,经鉴定该房产及储藏室当时市场价格为 119.0331 万元,差价达 21.8697 万元。2020 年 11 月,国庆启将该房产出售,额外获得孳息 6.699986 万元。
法院认定,国庆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通过低价购房变相受贿,非法获利及孳息均应追缴。目前,相关款项已被依法没收,国庆启数罪并罚获刑 10 年 9 个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