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秋天来得格外早,刚入九月,田埂上的玉米秆就撑着饱满的棒子,被晒得泛出浅黄,那时候我读高二,周末不用上晚自习,班主任在班会课上提了一嘴,说班花林晓燕家种了三亩玉米,她爸前阵子上山砍柴崴了脚,家里人手不够,号召男生们有空去搭把手。

林晓燕是我们班的焦点,皮肤白,眼睛亮,扎着高马尾,平时总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碎花衬衫,和我们这些一身泥土气的农村娃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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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绩中等,性格也闷,平时和她没说过几句话,只敢远远看着。那天散会后,几个男生起哄着要去,我鬼使神差地也跟着报了名,大概是想着,能帮上忙总是好的,也能顺便……多看她两眼。

周六一大早,我扛着家里的镰刀,跟着三个同学往林晓燕家走,她家在村西头,离我们村有二里地,沿途都是成片的玉米地,风一吹,玉米叶“哗啦啦”响,还带着阳光晒过的青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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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她家,林晓燕的妈妈正忙着筛玉米,见我们来了,笑得合不拢嘴,赶紧端出糖水招待,林晓燕却没见着人影,她妈说她一早就去地里了,让我们直接过去找她。

我们顺着田埂走进玉米地玉米秆比人还高,走在里面像钻进了绿帐篷,闷热得很。刚走了几十米,就听见前面有轻微的啜泣声,不是很响,却在安静的玉米地里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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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示意同学小声点,循着声音往前走,转过一丛长得特别密的玉米秆,就看见林晓燕半蹲在地上,背对着我们,双手捂着脚踝,肩膀一抽一抽的。

她穿了件浅粉色的短袖,裤子上沾了不少泥土,原本整齐的马尾散了几缕,贴在脖子上。我们几个都愣了,平时骄傲得像小孔雀的班花,竟这般狼狈,同学想喊她,我赶紧拉住了,轻轻走过去,低声问:“林晓燕,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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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猛地回头,眼睛通红,睫毛上还挂着泪珠,看见是我们,明显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窘迫的神色,赶紧抹了把眼泪,咬着唇说:“没、没什么,就是不小心崴到脚了。”我蹲下来,看见她的右脚脚踝已经肿起了一个小包,裤脚还蹭破了一块。

“都肿成这样了,还说没什么。”我伸手想碰,又赶紧缩了回来,“能站起来吗?这里太晒,先扶你去田埂上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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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摇摇头,声音带着哭腔:“站不起来,一使劲就疼。”另外两个同学去叫她妈,我则留在原地陪着她,玉米地里很静,只剩下我们俩的呼吸声,还有远处风吹玉米叶的声音。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想安慰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笨拙地摘了片大玉米叶,给她扇着风。她低着头,手指抠着泥土,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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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上午,我没敢再提帮着收玉米,一直陪着她在田埂上坐着,她妈来了之后,把她背回了家,还一个劲地让我留下吃饭,我本想推辞,林晓燕却拉了拉我的衣角,轻声说:“留下来吧,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我看着她肿起来的脚踝,终究还是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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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时候,林晓燕坐在炕边,不能下地,一个劲地给我夹菜,她妈也不停念叨我的好,说我细心,我脸涨得通红,只顾着扒饭,不敢抬头看她,原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周一上学的时候,林晓燕竟主动找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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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脚踝还没好利索,走路一瘸一拐的,手里拎着一个布包,走到我座位旁,把布包递给我:“这是我妈煮的鸡蛋,给你的,谢谢你那天帮我。”

我赶紧摆手:“不用不用,举手之劳。”可她却把布包往我桌上一放,执拗地说:“你必须收下,不然我就天天来找你。”说完,她转身就走,马尾辫甩得飞快,留下我愣在原地,手里攥着温热的布包,心跳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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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林晓燕真的开始“缠”着我。每天早上,她都会在我家路口等我,一起骑车去学校,中午吃饭,她会把自己饭盒里的菜分给我,晚自习结束,她还会让我陪她走一段路,说脚踝还没好,怕天黑摔着。

一开始,我特别不适应,班里的同学也开始起哄,说我们俩在处对象,我被说得面红耳赤,想躲开她,可她却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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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故意提前半小时出门,想避开她,没想到她还是在路口等我,眼睛红红的,看见我就委屈地说:“我等了你好久,还以为你不想理我了。”

我看着她,心里又酸又软,终究还是没忍心,挠挠头说:“没有,就是起早了点。”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想着躲开她,慢慢习惯了她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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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骄傲,私下里很随和,还会跟我吐槽数学题太难,说她爸总催她好好学习,我也会跟她讲家里的事,说我妈种了菜园,说我弟总偷摘家里的桃子,我们俩就像普通朋友一样,分享着各自的心事,原本遥远的距离,一点点被拉近。

变故发生在十月中旬,林晓燕的爸爸要去城里打工,想带着她一起去,转到城里的学校读书,她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正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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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着头,声音闷闷的:“我不想走,我想和你们一起高考。”我心里也不好受,却只能安慰她:“城里的学校好,对你以后有好处,我们可以写信。”

她走的前一天,给了我一个笔记本,上面写满了字,还有她画的小玉米,最后一页写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等我回来,我们一起考大学。”我把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收起来,送她到村口,看着她坐的拖拉机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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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断断续续写了半年信,后来她的信越来越少,最后一封说她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学习很忙,让我好好努力,再之后,就断了联系,那个笔记本,我一直放在抽屉最里面,偶尔拿出来看看,就想起1992年的秋天,玉米地里的啜泣声,温热的鸡蛋,还有那个一瘸一拐、执拗地跟着我的女孩。

后来我考上了本地的大学,偶尔回村,还会路过林晓燕家的玉米地,只是再也没见过那个扎着高马尾的身影,这段始于玉米地的青涩过往,没有轰轰烈烈的结局,却成了我青春里最温柔的回忆,像1992年的阳光,温暖又明亮,藏在心底,从未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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