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产业盘活”的创新思路,成功化解一起农业合作社债务纠纷。案件处理中,执行法官跳出传统执行框架,促成“债权人变老板、债务人再上岗”的转型合作, 为困境中的产业延续了生机,探索出“多方共赢”的基层治理新样本。
据了解,涉案农业合作社由张某(化名)经营,以养殖白山羊为主。近年来,受市场行情波动、资金周转不畅及管理不善等多重因素影响,合作社经营陷入困境,不仅长期拖欠所在村的土地流转费用及违约金13万余元,还因早前扩大经营而向蔡某、汪某借款120余万元未能偿还。去年六月,村委会与蔡某、汪某几乎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实地核查发现,该合作社已资不抵债,核心资产仅剩120只白山羊及配套羊舍、饲料等生产资料。经初步评估,这些活羊市场价值约10万余元。“如果就案办案,卖羊的钱对于整体债务也是杯水车薪,而且村里的产业也就没了,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也会落空。”承办法官道出了当时的困境。
如何让这批白山羊和农业设施发挥最大价值,成为破局的关键。在法官多次走访与协调下,转机出现了。拥有大部分债权的蔡某、汪某,在深入了解养殖行业前景及张某的养殖技术能力后,主动提出出资成立新合作社,整体接手原有资产并雇佣张某继续经营,以产业未来收益逐步清偿债务的方案。
这一兼顾“盘活资产”与“保障债权”的思路,得到了张某、村委会及债权人各方的初步认可。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围绕资产作价、债务清偿顺序、新合作社权责划分及张某薪酬偿付方案等细节,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敲定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后,法院将合作社饲养的“120只白山羊”以13万元的价格变卖给债权人蔡某、汪某,该款优先支付给村委会,保障农户的土地租金流转收入,而蔡某、汪某共同成立新的合作社,聘请养殖经验丰富的张某担任养殖技术员,二人的债权转化为对张某的长期薪酬债权,由张某未来从合作社获得的薪酬中分期偿还。
不久前,新合作社已顺利被接管并有序运营。近日,记者走访看到,新合作社正在加装现代化养殖设备,同时对大棚等设备进行修缮,打算再新引进 300 只羊。 “强行拍卖,或许连一成的钱都拿不回来。倒不如接过这个摊子,让行家接着干,把产业盘活,我们的钱才有望在未来收回。”蔡某、汪某对合作社的发展满怀期待,而张某的分期履行协议也在有序推进。一场看似棘手的债务纠纷,凭借温情与智慧,转变为助力乡村振兴“共赢”的生动实践。
记者、摄影:杨佳祺
编辑:焦倩倩
责编:李琳、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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