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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泽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泽兴同志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旭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祖琳琳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甜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丽新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张新博同志任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主任;

张弛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马颖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倪玉舫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常乐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蕊同志任区园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梦媛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达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华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祖敏玉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耀明同志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单爱红同志不再担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刘彬艳同志不再担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春红同志不再担任区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崔常尧同志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冯伟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丽君同志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贺利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牛头崖分局局长职务;

陈月芬同志不再担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黄秀茹同志不再担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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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

陈玉磊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玉磊同志试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杜亚男同志试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郑凯峰同志试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王文博同志试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徐欣欣同志试任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期满,以上五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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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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