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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舒兰市人民法院王亚明,自1988年踏入司法系统,便与法袍、法槌结下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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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载春秋流转,从青涩干警到资深法官,岗位在变、职责在变,但对司法公正的执着信仰、对百姓权益的深切牵挂,始终如一地镌刻在每一段职业生涯里。我始终坚信,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不仅要做法律条文的“执行者”、裁判结果的“宣告者”,更要做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法治信仰的“传递者”。

基层法庭二年

乡土纠纷里的“法治启蒙课”

初到法庭时,我还是个刚走出校园的年轻干警,带着对法律的热忱,却也藏着几分对基层的陌生。那两年,我的足迹遍布辖区的田间地头、村落院落——张家婆媳因家务琐事争执不下,李家邻里为宅基地边界红了脸,王家兄弟因赡养老人闹得不可开交……这些在外人看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是乡亲们心中沉甸甸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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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渐渐学会放下“书本里的法理”,蹲在田埂上听他们说诉求,坐在农家炕头跟他们拉家常,用乡音俗语把“权利义务”讲得明明白白。有次调解一起邻里排水纠纷,我跟着老乡在田垄里走了两里地,看清楚积水流向,再结合当地习俗摆道理,最终让两家握手言和。那两年的基层历练,让我真正懂了:基层司法的生命力,在于“接地气”——要让庄稼人听得懂、信得过,才能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心里。

办公室五年

法院运转的“幕后经纬线”

转岗到办公室后,我从喧嚣的庭审现场,走进了文字与数据交织的“幕后战场”。印象最深的是负责现金管理的那段日子,每天面对一沓沓票据、一本本账目、一笔笔款项,重复着核对、登记、兑付的流程。在外人眼里,这或许是单调枯燥的“数字游戏”,但我深知:每一笔经费的流转,都关系着法院办公的正常运转;每一笔涉案款项的兑付,都连着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有一次,为了让一位老人及时拿到赡养费执行款,我加班核对账目、协调银行,赶在节前把钱送到老人手里。看着老人颤抖的双手,我更明白:司法公正从不是只体现在法庭上的庄严,更藏在幕后每一份细致与严谨里——多一分认真,百姓就多一分安心。

刑事办案五年

罪与罚间的“天平守护者”

当法槌第一次在刑事审判席上落下时,我真切感受到了“罪与罚”的重量。

那五年,我审理过盗窃案、伤害案、诈骗案……每一起案件都是一面镜子,照见人性的复杂与社会的角落。我记得审理过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少年因一时糊涂偷了邻居的钱,父母急得直掉眼泪。既要依法惩治犯罪,又要给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最终结合案情从轻判处,并联系社区开展帮教。后来少年考上职业学校,特意来法院道谢,那一刻我更坚定:刑事审判不仅是社会正义的“安全阀”,更要带着温度——严惩罪恶是底线,传递教化才是追求,不让一个犯错的人彻底迷失,才是对正义更深层的守护。

法槌落下的每一声,都在提醒我:刑事审判容不得半分草率,因为每一个判决,都关乎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未来,更关乎社会对法治的信任。

执行办案八年

判决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进入执行局后,我踏上了“让判决落地生根”的征程。查房产、冻账户、找线索、促和解……这八年里,我见过申请执行人拿到欠款时激动落泪的模样,也体会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的无奈;有过为了一笔农民工工资跑遍多个部门的奔波,也有过通过调解让双方各退一步、化解矛盾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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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是个种粮户,确实没钱但有粮食。我一边跟申请执行人沟通,一边联系收购商,最终促成“粮食变现抵债”,既让申请人拿到了钱,也没让被执行人失去生活来源。那八年的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执行难”难在民生冷暖,而审判环节的“定分止争”,只有真正兑现,百姓才会真信法律、真服判决。执行,就是要打通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纸上的权利变成手里的实惠。

平安法庭七年

重回基层的“初心回响曲”

再次回到基层法庭,乡土的气息依旧熟悉——村口的老槐树、老乡的大嗓门、田埂上的脚步声,都让我倍感亲切。只是这一次,多了不同岗位历练后的沉淀与从容。调解邻里纠纷时,我能更快抓住矛盾的核心;审理小额诉讼时,我更擅长用“拉家常”的方式讲清法律规定;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我会递上一杯热茶,先听他们把“委屈”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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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审理一起农资纠纷,农户因买到假种子损失惨重,商家却推脱责任。我带着书记员去田里查看作物长势,收集证据,最终依法判决商家赔偿损失。农户握着我的手说“王法官,你懂我们种地人的苦”,这句话我记了很久。这七年,是基层岁月对我初心的一次“回响”,让我始终记得:百姓要的公道,从来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具体的、温暖的解决办法。

行政审判十一年

公权私权的“边界守望者”

在行政审判庭的十一年,我站在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汇点”。审查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调解官民之间的补偿纠纷、推动府院联动化解矛盾……每一起案件都是对行政法治的一次检验。我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权力越界;也要支持其合法行政,保障公共利益,在“监督”与“支持”的平衡中,守护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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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参与审理黄某某等六人诉舒兰市某局行政强制拆除及赔偿系列案件。案件涉及多方利益,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一度尖锐。我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联合行政机关实地勘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作用,最终促成290余万元赔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实质性化解了这起行政纠纷。当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时说“没想到法官能这么为我们着想”,我更确信:行政审判不仅要守住法律的“边界”,更要搭建官民沟通的“桥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三十七载路:初心如磐,步履不停

的初心从未改变。法袍穿了三十余年,袖口磨出了毛边,却也承载了太多百姓的期待;法槌敲了无数次,每一声都在提醒我:法官的价值,藏在每一次耐心的调解里,每一份严谨的判决里,每一次执着的执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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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路,或许还有风雨,但我仍会以法为灯,照亮公平正义的道路;以情为引,温暖百姓心间的期盼,在司法的征程上,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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