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严格落实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天津警方聚焦储、运、销关键环节,坚持深挖扩线、重拳出击,近期成功破获9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1名,目前均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线索举报发力
精准打击售储行为
群众举报是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重要线索来源,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快速核查、精准出击,接连查处多起相关案件。
公安武清分局刑侦支队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发现杜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津冀两地销售烟花爆竹,涉案价值10万余元。2026年1月8日,民警掌握完整证据链后将其抓获,杜某对非法经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武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12月22日,公安武清分局接群众举报,刘某家中储存并对外贩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侦查,查实其非法营业额6万余元,现场查扣烟花爆竹1106箱,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现已被武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循线深挖溯源
全链斩断犯罪链条
警方坚持一案多查、深挖扩线,从下游违法行为追根溯源至上游供货端,坚决斩断非法经营产业链条。
2025年12月17日,公安武清分局刑侦支队会同河北屯派出所侦办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时,循线深挖发现高某有重大嫌疑。经查,高某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涉案金额10万余元,还通过短视频揽客、借用他人收款码逃避打击。12月22日民警将其传唤到案,突破其心理防线后查实全部案情,高某现已被武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武清分局在查处刘某非法经营案时,循线将其上线苏某列为侦查重点,于2025年12月23日将苏某抓获,其对贩卖烟花爆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现已被武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12月17日,公安河北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后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同时深挖源头,循线锁定上游王某,于12月23日将其抓获,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85箱,王某现已被河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巡逻摸排布控
揪出隐匿违法窝点
警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巡逻摸排,加大对厂院、平房等易藏匿场所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捣毁非法储存窝点。
2025年12月17日,公安滨海分局民警巡逻摸排时,在某厂院查获三辆存放烟花爆竹的可疑货车,锁定持有人米某。经查,米某累计购买、储存烟花爆竹900余箱,非法经营额约8.55万元。目前,所有烟花爆竹均已扣押,米某已被滨海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12月26日,公安河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贩卖烟花爆竹线索,在其家中查获烟花爆竹36箱。经审讯,李某交代在东丽区一处平房还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突击搜查查获530箱,李某现已被河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精准蹲堵拦截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
针对跨区域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特点,警方强化线索研判和多警种协同,精准布控、蹲堵抓捕,严厉打击运输环节违法犯罪行为。
2025年12月26日,公安武清分局发现罗某、张某、王某等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该团伙自2025年10月起从外省购进烟花爆竹,通过微信朋友圈引流在武清区销售,涉案金额40余万元,罗某负责出资进货,张某、王某负责日常经营。警方快速出击将三人抓获,目前罗某、张某、王某均已被武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11月,公安蓟州分局治安行动大队获悉一辆货车多次往返外省、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随即联合下仓派出所开展蹲堵。11月14日晚,民警在下仓镇辖区成功截获该车辆,扣押烟花爆竹703箱,货车司机吴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现已被蓟州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天津公安机关始终紧盯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新动向、新特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联合交通运输、邮政、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全链条、全方位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现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共同守护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来源: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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