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晋财经汇
国企董事长上门打人还被拘留三日,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山西一酒类经销商张某向媒体反映,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酒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荣某锋因80万货款纠纷,上门殴打张某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300元。
据张某表述,其与太原酒厂自2022年开始合作,负责该酒厂酒类产品的经营销售。而在2025年6月,荣某锋口头通知张某“不让干了”。张先生随即要求酒厂退还此前预付的货款,其中剩余约80万元货款“一直拖着不给”。
2025年12月,张某前往太原酒厂讨要拖欠货款,并称“你再不给我,我就找上级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去。”
而就在第二天,荣某锋在去往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的途中,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威胁语音。当日16时左右,在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门口停车场内,荣某锋用拳头殴打张某头部。张某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其身体存在多处软组织损伤。
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就此事作出处罚,荣某锋被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300元。拘留于1月16日至19日执行完毕。
来源:新黄河
太原酒厂始建于1950年,2017年改制为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企业。
该公司现注册资本3800万元,经营范围覆盖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等。股权结构上由太原市国资委100%持股,是其实际控制人。荣某锋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作为行业内的老牌企业,太原酒厂在1993年被原国家内贸部首次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2010年获商务部再次认定。是山西省会唯一专业酿造白酒的中华老字号国有独资企业、太原市唯一的市属酿酒国营企业。
太原酒厂现有原酒酿造基地2座,原酒生产能力达5000吨,年产成品酒1.5万吨左右,并具备年生产能力2万吨规模。旗下拥有“晋泉、晋、晋祠、晋府、傅山”等系列品牌,百余种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太原酒厂对外投资5家企业,其中太原晋泉涌酒业有限公司、太原晋泉新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太原晋泉酒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其100%持股。另外两家山西晋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酒文创产业园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2%、90%。
而除了太原酒厂外,荣某锋还在山西晋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泉酒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事件曝光后,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太原酒厂系太原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针对媒体反映的荣某锋涉嫌殴打他人并被行政拘留一事,太原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同步启动核查工作。经初步核查,荣某锋确因企业货款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且存在殴打他人的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太原市国资委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荣某锋停职检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立即责成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
三、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协助稳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太原市国资委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相关后续处理结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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