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康熙年间,湖广那一带爆出个惊天大雷。

风暴中心的男主角叫朱方旦,本行是个走江湖卖药的。

这事儿闹到最后,他直接被推上刑场砍了脑袋,跟着他混的三个铁杆信徒——顾齐宏、陆光旭、翟凤彩,也被扔进大牢,定了个“斩监候”,也就是死缓。

朝廷给的罪名听着挺吓人:用妖言惑众,把老百姓的心都搞乱了。

这所谓的“妖言”,根子全在朱方旦那个老婆身上。

坊间都在传,这女人有特异功能,能灵魂出窍,根本不是人,是狐仙下凡。

你说朱方旦冤不冤?

按大清律例,他聚众议论朝政、攻击道教,甚至还瞎琢磨兵法,这脑袋掉得一点都不冤。

可要是撇开法律,从人性的角度琢磨,这事儿透着一股子邪乎:一个卖大力丸的,凭啥能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对他磕头如捣蒜?

说穿了,就因为他手里攥着当时最好使的一张王牌——狐狸。

在大清那会儿,信狐仙可不光是迷信,那简直就是一种“硬通货”。

老百姓想发财,当官的想升迁,骗子想混饭吃,都得靠它。

不过,你要是把历史的时间轴拉长了看,会发现个更有意思的事儿:狐狸这玩意儿在咱们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那是坐过好几次过山车的,而且是一路俯冲。

它从最开始人人巴结的“吉祥物”,后来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坏女人”,最后干脆沦落成了骗子手里的“道具”。

这背后的每一次变脸,说白了,都是人在那儿打小算盘。

头一个把狐狸这张牌甩在桌面上的人,是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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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大禹正头疼呢,三十好几了还是光棍一条。

在那个年头,这可不光是他自己的被窝冷不冷的问题,关系到整个部落能不能传下去。

就在涂山那个地方,一只白色的九尾狐突然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大禹脑子转得飞快。

他没把这当成野味,而是立马意识到这是个政治上的好兆头。

涂山氏族的人也是人精,张嘴就唱起了那首著名的“拉票歌”:“绥绥白狐,九尾庞庞。

成于家室,我都攸昌。”

这笔账算得门儿清:看见九尾狐 = 老天爷送福气 = 大禹这就该结婚了。

于是,婚结成了。

大禹娶了涂山家的姑娘,后来生了儿子启,治水的大业也拉来了强有力的娘家帮手。

这就是狐狸在历史舞台上的首秀——它是神圣的红娘,是多子多福的活招牌。

那会儿狐狸的名声有多好?

《山海经》里都以此背书,说吃了九尾狐的肉,就能百毒不侵,邪气不近身。

等到商朝和周朝,这张牌被玩得更溜了。

谁手里有这玩意儿,谁当老大就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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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政治吉祥物”的人设,一直立到了汉代。

汉代的读书人为了帮皇帝维稳,甚至给狐狸总结出了“三条美德”:毛色协调、前小后大、死了脑袋必朝向老窝。

尤其是最后这一条——死的时候头一定要冲着出生那个洞。

这在皇帝眼里简直就是完美的教材:连个畜生都懂得不忘本,你们这些当臣子的,哪有理由不忠君爱国?

所以你看汉代墓室里的砖画,九尾狐的地位高得吓人,经常跟西王母待在一块儿,和三足乌、玉兔这些“天庭公务员”平起平坐。

这时候的狐狸,那是正儿八经捧着铁饭碗的神兽

可偏偏是这样,在神坛上坐久了,总有人想把它踹下来。

头一个觉得狐狸“这招不灵了”的,是宋徽宗。

宣和七年,也就1125年,有只狐狸不知怎么溜进了皇宫,大咧咧地往皇帝的床上一坐。

这事儿要是搁汉代,史官得写上“天降大瑞”。

可宋徽宗当时气得直哆嗦,直接下了一道死命令:把全天下的狐王庙都给我拆了!

为啥反应这么大?

因为形势不对了。

那会儿金国人打得大宋喘不过气来。

历史大咖陈寅恪后来琢磨出个道道:汉字里,“狐”跟“胡”是同音字。

咱们现在说的“狐臭”,其实最早叫“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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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徽宗的小算盘里,杀狐狸,就是杀“胡人”。

当真刀真枪干不过金兵的时候,皇帝也就只能靠拆庙、杀狐狸来搞点精神上的“巫术”,想通过打掉狐狸的神气,给大宋续续命。

结果大家都知道,这招屁用没有。

但打这儿起,狐狸身上那层金身算是破了,开始往“妖魔鬼怪”的坑里掉。

再看民间,狐狸的名声臭得还要快。

这背后,纯粹是男人们的一场集体“甩锅”大会。

唐朝那会儿,安史之乱把大唐折腾个半死。

原本英明神武的唐玄宗,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这锅该谁背?

说皇帝老糊涂了?

不行。

说制度烂透了?

不敢。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找个替死鬼。

于是,杨贵妃就成了那个倒霉蛋。

就在这节骨眼上,狐狸的新角色——“狐狸精”,被人发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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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写过一首《古冢狐》,把这逻辑说得赤裸裸:老狐狸变成了漂亮娘们,专门像妲己、褒姒那样,把人家好好的江山给祸害没了。

从商朝的妲己到周朝的褒姒,再到眼前的杨贵妃,凡是亡国的烂账,全算在了“狐媚子”头上。

《封神演义》更是把这套理论编排到了极致。

书里讲,九尾狐上妲己的身,那是女娲娘娘派去惩罚商纣王的。

但这狐狸干活太卖力,搞炮烙、挖人心,最后把商朝给弄垮了。

可结局呢?

哪怕是奉旨办差,九尾狐最后也得掉脑袋。

为啥?

因为它必须得死。

在那个男权社会的剧本里,皇上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能是被妖精迷了心窍的女人。

妲己变成了妖精,商纣王的残暴就有了理由;狐狸变成了坏蛋,男人们的软弱就有了遮羞布。

等到大清朝,狐狸这形象算是彻底劈成了两半。

像那个叫莲香的狐仙,为了救自己的心上人,不惜废掉自己的修为,甚至主动去感化情敌。

在书生的笔下,狐狸成了最完美的梦中情人,比人还像人。

但在现实生活里,狐狸成了骗子手里最好用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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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记了这么档子事:

扬州有个读书人,纳了个小妾,那叫一个温柔体贴。

过了半年,这小妾突然人间蒸发,就留下一封信,说自己其实是狐仙,咱们缘分尽了,我得回深山老林修炼去了。

那读书人深信不疑,捧着信天天抹眼泪,感慨自己这段“跨物种的绝世之恋”。

真相是啥呢?

那女的压根不是啥狐仙,她亲妈是个职业老千。

先把闺女卖给这书生半年,卷了钱,再编个理由把人拐走,换个地方接着卖。

这书生为啥能信?

就因为书读多了,脑子里觉得“才子配狐仙”那是标配。

骗子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把一桩肮脏的人口买卖,包装成了凄美的神话故事。

这时候,狐狸已经彻底沦为了工具。

再把话头扯回开篇那个朱方旦的案子。

朱方旦的老婆爱穿红衣裳,又懂点草药,这正好跟民间传说的“赤狐”对上了号。

朱方旦顺杆爬,直接把自己包装成了狐仙的代言人。

他把老百姓的心思摸得透透的:这兵荒马乱的年月,正统的菩萨太远,不如拜个狐仙来得实惠管用。

但他千算万算,没算准康熙帝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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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后来发了话,意思很明确:以后的皇帝,别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皇帝砍朱方旦的头,根本不是因为他信狐狸,而是因为他借着狐狸这面大旗,把人给组织起来了。

把狐狸这几千年的履历翻一遍,你会发现一条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利益链子:

当大禹和陈胜吴广急需一个说法来证明自己合法时,狐狸就是天降祥瑞。

当宋徽宗需要搞精神胜利法时,狐狸就是那个替死鬼。

当男人们把国家搞砸了需要找借口时,狐狸就是红颜祸水。

当江湖骗子想圈钱,或者神棍想拉人头时,狐狸就是那个诱饵。

狐狸还是那个狐狸,吃肉,长尾巴,死的时候脑袋冲着老家。

它从来就没变过。

脏了的,从来都不是狐狸,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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