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次认定系原证书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2027年),期间可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5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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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