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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 <山西省2026年大型风光基地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方案》指出,坚持“系统谋划、全省覆盖、集约高效”原则,统筹各类可利用土地资源,结合电网规划,规划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效益显著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总规模1500万千瓦左右,同步实施风光项目建设和生态治理,推动新能源加快“立起来”“靠得住”,为全省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方案》明确,坚持"两个集中”,一是资源集中,持续推进单个县或跨县域资源整合,规划布局规模50万千瓦以上的省级风光基地项目;二是投资主体相对集中,支持各市优选1-2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鼓励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其打造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切实提升开发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方案》要求,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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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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