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柳州交管城中大队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桂AA3***的宝马牌小轿车驾驶人每次经过公共摄像头卡口时,都有意遮挡面部,行为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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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驾驶人黄某早在2021年9月就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2023年8月,他曾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此后,黄某试图通过遮挡面部的方式逃避查处,2026年1月23日黄某再次被电子警察清晰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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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黄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柳州交警提醒:

驾驶证被吊销即丧失驾驶资格,继续开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躲避公共摄像头的行为都难逃法网。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丨柳州交警

值班编辑丨邓 闯

值班主任丨李宁琳

总值班丨陶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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