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戴轩)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中铝集团中铝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华,聚焦提高适龄人群生育意愿、减轻职育平衡压力等话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建议。“去年我们调研了2000多份样本,受访者有着不同的地区、单位、岗位、学历和性别背景,其中不少人有生育意愿,只是因为经济、育儿与托育等方面的考虑,有待转化为生育行为。”
她认为,适龄人群、尤其是育龄女性生育意愿有待进一步释放,而社会层面可以继续提升的领域有很多,比如产假待遇严格落实、哺乳时间得以保证、产后返岗不会担心变相调岗等,进而营造鼓励生育的职场环境,其中也包括创造支持育儿与工作平衡的弹性安排,提供更规范的市场化育儿支持服务。
于华建议通过组织开展督导等方式,推动婚育女性权益保障措施执行,对典型案例进行公示。设立女职工维权专席,建立投诉举报案件的快速分办、联合调处机制。探索在劳动仲裁中设立女职工权益保护庭。
此外,于华委员在调研中也发现,很多男性有较强的育儿意愿,但受到传统男女性别分工的观念影响,其主要精力仍在职场;不少女性重视个人职业发展,一想到育儿是妈妈的主责,其结婚与生育意愿也随之降低;对于愿意“女主内”的女性来说,产后往往欠缺平衡工作与育儿的环境和选项。
在现实层面,虽然近年来生育支持措施不断出台,育儿仍给双职工家庭带来一些顾虑。“单在接送孩子上下学这一点上,双职工家庭就很难平衡,不得不靠老人、托育、小时工等方式解决。”
于华委员提到,父母双方共同参与育儿,有助于儿童健康成长和女性生育意愿提高。她认为弹性工作制有利于缓解职育平衡的难题,建议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试行产后弹性工作制的指导方案》,明确弹性工作、居家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模式的基本规范、协商程序与权益保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弹性岗位,允许有育儿需求的职工选择非全日制工作、混合办公等模式,并通过任务制、项目制进行管理与考核。
“弹性工作制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很多在家也能做的任务,职工的工作体验也会更好。”她表示,在孩子3岁之前,给育儿员工这样的选择权,需要由一些示范企业带头,慢慢让大家接受这种工作模式,进而推广到更多的企业。她很支持妇联组织广泛开展“最佳女性友好雇主”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标杆企业优秀实践,向社会传递“保障权益就是投资未来”的正向价值。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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