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这是生命通道,一旦社区内发生火灾,消防车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被占用堵塞,后果不堪设想。”在大兴区某高层住宅小区内,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郑喜超正对居民韩某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近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小区消防车通道上赫然停着一辆白色私家车,将原本4米宽的通道挤占得仅剩不足3米,消防车辆根本无法通行。经过物业查询,该车车主为小区居民韩某。通过电话联系,对方表示,“我就是临时停一下,取个东西……,马上就挪走。”
但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发现车辆依旧停留在原位,执法人员再次联系车主,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根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执法人员对韩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接过罚单,韩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当场表示将立即移走车辆,并保证自己会引以为戒,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郑喜超表示,将联合属地政府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零容忍”,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在此,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切勿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编辑 杨海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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