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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一制度,据说与葛兰素史克公司商业行贿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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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马克锐就任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CI)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后,为了完成葛兰素史克(以下简称GSK)总部下达的高额销售增长指标,在张国维等人支持下,全面倡导“以销售产品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强调“没有费用,就没有销量”的销售手段,先后组建和扩充了多个销售部门,将贿赂成本预先摊入药品成本,并组织各部门在虚高药价条件下,通过大肆贿赂医院、医生、医疗机构、医药相关协会组织等医药销售相关部门及其所属人员推销药品,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亿元。
据介绍,GSKCI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在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的基础上,设定高额销售成本用于支撑贿赂资金。GSKCI药品的价格远高于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最高的达到其他国家的7倍。通过贿赂销售,GSKCI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逐年攀升,从2009年的39亿余元,增长至2012年的69亿余元。
在此期间,马克锐等人组织其财务部门,采取在GSK内部虚假交易的手段,将在中国境内的绝大部分违法所得作为采购成本转移到境外预设的公司结算。其巨额贿赂成本及违法所得,实际上都通过虚高的药价转嫁给中国的病患人员和国家财政承担。
为了刺激增加销售额,GSKCI采取多种方式鼓动销售员工“轻合规,重销售”,不但向员工提供高额销售费用,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完成销售指标获得高额奖金,完不成者则面临着被解雇或无法升迁的命运。在这种畸形的考核目标和制度导向下,GSKCI下属销售员工采用各种方法大肆进行贿赂活动。马克锐等公司高管人员组织各部门,在各种公开场合和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中,极力回避和掩护贿赂销售行为,努力维护行贿费用的资金输出渠道。
在处方药和疫苗销售过程中,GSKCI下属各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相关的各部门全面参与,建立自营药品销售、外包药品销售、“冷链”(疫苗)销售、大客户团队销售、危机公关五条“贿赂链”,形成了医药代表贿赂医生、地区经理贿赂大客户、大区经理贿赂VIP客户、市场部贿赂专家、大客户部贿赂机构的贿赂网,贿赂销售行为涉及全国各地。其中,外包药品销售贿赂链中,GSKCI为规避贿赂销售法律风险,以支付推广服务费形式将药品外包给江苏泰陵医药等7家公司代销,并全盘复制其贿赂销售模式通过其对医生行贿;疫苗销售贿赂链中,为在销售终端打压竞争对手,实施“冷链”计划,出资1300余万元采购小汽车、电视机、电动车、摄影摄像器材等非医疗设备,根据疫苗销量,向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客户行贿。
为抢占市场份额,GSKCI通过贿赂设置排他性障碍,提高药品市场销量。2010年以来,因肝炎药贺普丁专利药资格到期、大量国内仿制药即将大量上市,GSKCI先后实施所谓“长城计划”、“龙腾计划”,行贿数千万元,并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国产同类药品。实施“长城计划”后,不少医院不再采购贺普丁国内同类药品。
此外,在近年的贿赂销售过程中,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不断接到该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并立案调查。2012年,犯罪嫌疑人马克锐、张国维、赵虹燕组织人员成立危机应对小组,先后向北京、上海等地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和关系人行贿,意图阻止工商部门对其查处,直至2013年6月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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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9日,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GSK(中国)罚金人民币30亿元。
此外,法院判处被告人、原GSK中国总裁马克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驱逐出境;判处被告人、原GSK中国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原GSK中国的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原法务部总监赵虹燕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原GSK中国商业发展事业企业运营总经理黄红有期徒刑两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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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经公安部指定,长沙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GSKCI涉嫌经济犯罪一案立案侦查。
300多个日夜里,专案组民警先后辗转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新疆等10余省区市,行程数十万公里,收集各类证据材料10万余份,成功地将大量分散的犯罪事实、人员、证据串联成体系,指证了GSKCI单位犯罪这一核心。
2014年6月和8月,检察机关两次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又为本案收集了上千份证据。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正当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对10余万份证据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免费提供给律师,切实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
因本案诉讼代表人和被告人中均有外国公民,检察机关又将起诉书、举证提纲、公诉意见等文书全部翻译成英文,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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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第五讲准时开始。时任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题,细致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意义,以及给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带来的重大改革,并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作了讲解。
陈国庆提到的案例之一是一起药品行业的行贿受贿事件——葛兰素史克行贿案。涉及此事件的主要厂家葛兰素史克利用贿赂手段谋求不正当的竞争环境,导致药品行业价格不断上涨。
“由于该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较多,如果逐一进行取证,一年都未必能够做完。”陈国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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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时之所以写上“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原因也是受到一个案例的启发。这个案例就是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判决的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商业贿赂案。
目前可见的主要案情和处理结果是:该案于2013年因被人举报案发,葛兰素史克公司中国区部分高管利用贿赂或者变相贿赂等手段谋求不正当竞争,助推相关药品价格不断上涨,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前后查处了近千人,一个跨国药企的商业贿赂利益链和幕后黑手才开始浮出水面。但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涉案人员,办案机关不知道还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同时给葛兰素史克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也难以估量。
在这种情况下,葛兰素史克公司便主动向办案机关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巨额罚金同时希望对涉案员工从宽处罚。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和该公司的认罪认罚及悔罪态度,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成为一个案例催生一项司法改革的生动实践。
(资料来源:胡云腾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思考,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5年第5期,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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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检察官通常会以起诉多个罪名或者重罚的方式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讨价还价,最终以被告人接受较少罪名或较轻处罚的方式结案。这样做对办案机关而言,可以节省办案成本,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甚至最终被宣告无罪的风险;对被告人而言,通过认罪换取较轻处罚,避免了罪行一旦做实可能面临的死刑或者重刑风险。因此,采用双方各让一步的方式处理查不胜查的复杂案件和无法查清的疑难案件,是美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做法。
如2003年美国华盛顿州金县法院判决的“绿河杀人案”,就是用辩诉交易处理陈年旧案的典型。对公诉方而言,该案共有48名年轻女性遇害,但警方只找到几具尸体,通过DNA鉴定虽然对上了被告人里奇韦,但要全部查清这48起杀人均系里奇韦所为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稍有不慎,被其律师抓住把柄,就可能让里奇韦逃脱惩罚,因此一查到底会有巨大风险和海量投入。就被告人里奇韦而言,华盛顿州是保留死刑的州,如果拒不认罪,一旦罪行被最终查实,肯定被判处死刑。因此,拒不认罪也有风险。双方在权衡利弊之后便达成了辩诉交易:被告人里奇韦以认罪为条件获得48个终身监禁,避免了死刑风险;检方以不求判处死刑为条件,换取被告人承认犯下了这48起罪行并接受48个终身监禁的刑罚。可以说是双方各让一步下的共赢。
该案法官理查德·琼斯在宣读判决时说的话,可能代表了被害人及社会公众的心声:“现在该是结束你给我们的社会制造恐怖的时候了,现在也是我们的社会摆脱‘绿河谋杀案’,从而恢复宁静生活的时候了。”
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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