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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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公安局

关于规范廉租房小区外道路车辆

有序停放的

通 告

为维护廉租房小区外道路通行安全,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该小区外道路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停车管理事项

1. 机动车应在小区外道路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指示方向顺向有序停放,严禁一车占用多个泊位。

2. 严禁在小区出入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交叉路口及禁停标线路段停放任何车辆。

3. 临时停靠车辆需即停即走,驾驶人不得离车;严禁长期占用公共车位形成“僵尸车”,不得私设地桩、锥桶等障碍物霸占车位。

4. 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非机动车区域,不得堵塞小区出入口或影响行人通行。

二、处罚与管控措施

1. 交警部门将通过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等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处罚。

2. 对“僵尸车”、废弃车辆一律清理,依法拖移。

3. 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典型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三、其他事项

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欢迎广大市民、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维护小区外道路通行秩序。

特此通告

吉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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