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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嫖了8年?内蒙古乌海,一大车司机出轨年长8岁情人,10多年转账125万,车载电话记录下暧昧对话,称其“傻老婆”语气超正常朋友!妻子起诉后,成功追回100多万,网友纷纷留言调侃:套路是不是太深了。

据介绍,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大车司机王某与比自己年长8岁的女子刘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除此之外,多年来存在多笔资金往来,且部分具有特殊情感寓意的金额转账发生在特殊日期,即5月20日或2月14日。

王某妻子发现之后,起诉到法院,而且提供了关键证据:车载电话录音记录下的双方对话,其语境、语气明显超出正常朋友关系范畴,可明确听到王某称呼刘某为“老婆”“傻老婆”等。

此前,一审法院判定刘某返还王某妻子125万余元及相关利息,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日前,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此案二审判决书,判决刘某应予返还王某妻子51万余元并应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读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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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调侃:开大车挺挣钱的,一年几十万是有的!看来开大车很挣钱的、不像网上说的那样,开大车又累又不挣钱!

也有不少热心网友追问:存在金钱交易,这算不算卖淫嫖娼?不论男女出轨不可原谅!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一、婚内给情人转账,为啥能追回?公序良俗是底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为维系婚外情赠与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

司法实践中,这里的关键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婚姻期间赚的钱,不管是谁挣的,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方不能擅自送给第三者。

本事件中,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年长8岁的情人刘某转账125万,还在车载电话里称呼对方“老婆”,这样的赠与行为从法律上看就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王某的转账里还有520、1314这类具有情感寓意的金额,且发生在情人节、520等特殊日期,结合车载录音的暧昧对话,完全能证明赠与是为了维系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婚姻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原配起诉追回于法有据。

二、二审从125万降到51万?为什么会改判?

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时会区分“赠与款项”和“可能的正常往来”,如果刘某能举证部分转账是共同消费、代收款等合理支出,法院会依法扣减。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后,应返还取得的财产,但需以“实际获利”为前提。

本事件中,很多网友疑惑“为啥一审全额返还,二审只判还51万”,这其实是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严谨认定。

也就是说,二审法院可能结合双方资金往来的完整证据链,剔除了无法认定为赠与的部分,最终判决返还51万及利息,这不是“套路深”,而是司法对事实和证据的尊重,也提醒原配维权时要尽可能保留完整的转账记录、沟通凭证。

三、金钱交易≠卖淫嫖娼,法律认定有明确标准!

首先,根据公安部相关批复,卖淫嫖娼的核心是“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关系”,需要满足“主观合意、金钱交易、着手实施/已完成”三个要素,且双方是“不特定对象”的交易关系。

也就是说,网友热议的“这算不算卖淫嫖娼”,答案其实是否定的,金钱交易≠卖淫嫖娼,双方属于典型意义上长期婚外情关系。

本案中,王某与刘某是长期婚外情关系,转账是基于情感维系的赠与,而非单纯的性交易对价,不符合卖淫嫖娼的认定标准。

因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谈好价格、性服务交换”的合意,就不能仅凭转账认定为治安违法行为,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不同关系性质的精准区分。

最后,这起案件最终以原配追回51万告终,既给出轨者敲响了警钟,也给原配们提了个醒: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录音等关键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婚姻的底线是忠诚,财产的底线是法律,任何试图跨越这两条线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代价。你觉得这起案件的判决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何律普法​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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